索引号 | 01525516-1/2024030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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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保山市消费市场呈现复苏态势,但动能不足,不达预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24年需引起重点关注。1-4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较1-3季度回升0.4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省第11位。
一、基本情况
1-12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565.99亿元,同比增7%,排全省第11位(比11月前进1位);其中:批发业完成销售额319.59亿元,增长5.4%;零售业完成销售额451.40亿元,增长7.4%;住宿业完成营业额21.32亿元,增长9.1%;餐饮业完成营业额79.97亿元,增长18.7%,排全省第10位。
从限额以上企业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48.16亿元,增长0.2%;批发业完成销售额161.78亿元,下降3.5%;零售业完成销售额142.55亿元,增长2.7%;住宿业完成营业额7.88亿元,增长6.0%;餐饮业完成营业额9.11亿元,增长28.2%。
二、主要亮点
(一)限上新入库企业拉动作用明显。2023年保山市新入库企业共计67户(其中,年度入库33户、月度入库34户)。其中:批发业新入库企业17户(其中:年度入库8户、月度入库9户),完成销售额16.33亿元,增长224.7%,拉动限上批发业增长6.7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批发业增长3.7个百分点;零售业新入库企业38户(其中:年度入库18户、月度入库20户),完成销售额10.79亿元,增长75.2%,拉动限上零售业增长3.4个百分点,拉动全部零售业增长1.1个百分点;住宿业新入库企业4户(其中:年度入库3户、月度入库1户),完成营业额0.59亿元,增长38.3%,拉动限上住宿业增长2.2个百分点,拉动全部住宿业增长0.8个百分点;餐饮业新入库企业8户(其中:年度入库4户、月度入库4户),完成营业额0.66亿元,增长397.7%,拉动限上餐饮业增长7.4个百分点,拉动全部餐饮业增长0.8个百分点。
(二)批发业实现扭负为正。针对全部批发业1-9月负增长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进企服务和入库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测,切实抓好线下批发业统计工作,通过四季度的工作措施,实现全部批发业全年增长5.4%。
(三)零售业中主要行业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12月,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业28%)增长11.1%(与1-11月持平),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3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业13%)增长4.9%(较1-11月提高0.9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5个百分点;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业3%)增长95.5%,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个百分点。
(四)住宿业主要企业带动作用持续明显。腾冲世纪金源度假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官房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腾冲云峰山石头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大的住宿企业(占限额以上法人住宿业30%),1-12月实现营业额1.47亿元,增长1倍,拉动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9.8个百分点。
(五)互联网零售增长有力。1-12月,互联网商品零售额完成1.32亿元,增长38.5%,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一)重点企业下降对批发业影响较大。占限上批发业52%的市烟草公司1-12月完成销售额79.94亿元,同比下降2.9%,拉低限额以上批发业增长1.4个百分点,拉低全部批发业增长0.8个百分点;占限上批发业2%的市回定荣红商贸有限公司1-12月完成销售额2.75亿元,同比下降66.9%,拉低限额以上批发业增长3.3个百分点,拉低全部批发业增长1.8个百分点。
(二)汽车类消费增长乏力。1—12月,占限上零售业比重26%的汽车类实现零售额37.11亿元,下降12.4%,拉低限上零售业增长3.8个百分点,拉低全部零售业增长1.2个百分点。
(三)其他领域消费需求严重不足。1—12月,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下降15.7%;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下降4.9%;通讯器材类同比下降62%。三个商品类别合计下拉全市消费品增速0.9个百分点。
(四)限上企业质量不高。一是企业规模小而散。全市限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共有322户,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42户,占全部限上法人企业数的13%。其中:批发20户,零售21户,餐饮1户。二是抗风险能力较低,发展的动力不足。12月,全市限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中,销售额同比下降的有107户,占全部的33.2%,其中:批发35户,零售51户,住宿13户,餐饮8户。
(五)贸易入退库工作仍有待加强。一是升规纳统企业质量不高。我市企业小、散、弱特点明显,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全市达到入库门槛的企业较少,部分企业经营收入波动较大,成长性不好。行业主管部门分析研判,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升规纳统工作力度不够;对经营情况不好、当年实际不达标企业的退库工作谋划不够超前。二是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升规纳统工作涉及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协同配合和信息沟通,对企业的跟踪监管、指导服务、宣传不够。
四、工作建议
(一)结合“五经普”做好新增纳统工作。一是结合“五经普”,积极做好摸排、跟踪、服务、指导,进一步摸排全市达限法人企业、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充分挖掘批零住餐行业潜力,确保颗粒归仓。二是加强跟踪监测,做好入库培育,对于规模临界企业做好专人专责定期跟踪,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手把手指导企业做好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的核对工作,确保所有入库资料规范清晰、真实无误。三是进行分析研判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纳统工作。要有计划的对经营情况不好,当年实在不达标的企业分析研判,做好不带基数退库工作;入库工作在有效增加批零业限额以上单位数量的同时,要注重提高在库企业的质量,为保障整个行业保持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二)强化部门协调,改善行业结构。一是继续强化数据核查和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行为,打消企业顾虑,督促其如实上报数据。继续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分析研判好消费市场,及时采取对策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争取2023年销售额下降的107户批零住餐企业在2024年实现扭负为正。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支撑作用明显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关注负增长企业,加大对企联系频次,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好营商环境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行业整体结构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云南省印发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政策效应,探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保山市促消费政策,稳住更多市场主体,落实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措施,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物流畅通。二是抓住“年末年初”和“春节”等消费旺季节点,针对消费新趋势、新热点、新业态,聚焦汽车、家电家装、零售、餐饮等消费领域策划开展促消费活动,助推消费市场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