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3-041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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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我局财政拨款经费收入612.07万元,基本支出拨款569.9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42.13万元,财政拨款经费支出612.07万元,基本支出569.94万元,项目支出42.1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保山市统计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树牢“统计局是业务部门,但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增强政治能力作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主课,采取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三会一课”重点学、例会集中经常学的方式,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开展“统计业务我来讲”9期,开展“书香统计”读书分享活动4期。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数谋发展”党建品牌创建,局党组4次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围绕“十四五”开好局、新征程起好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对标达标创标”行动计划,对标全省统计系统标杆州市,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26条整改措施。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确定的42项为民办实事已全部完成,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全部完成规定时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管好用好“保统微讯”公众号、内外网等意识形态阵地。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机关党支部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定为2022年度“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3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紧盯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深化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家风家教,组织“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政家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定期分析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精减发文、会议、检查、报表等,持续为基层减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3.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有效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订《2022年保山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保办字〔202248 号)。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围绕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四个必查”内容,对3505个项目开展入库退库检查,对141家单位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国家统计局移交线索涉及的10个涉农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宣传,坚持统计课堂先学法,业务培训先讲法,走访调研先普法,协助市直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5次,到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2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40余次,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积极运用新媒体,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点向社会公众普法。

4.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开展全过程统计服务。

将服务经济运行作为主责主业,高质量开展统计监测和数据分析。建立月度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帮助查找经济发展的短板和潜力指标。全年撰写调研报告8篇,其中国家统计局采用1篇。上报市委市政府重要统计分析报告11篇,5篇得到了市级领导批示,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采用55篇,上报省统计局采用42篇。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有新纳规企业必上门、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必上门、数据波动大必上门的“三个必上门”统计服务行动。推行全过程统计服务,把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覆盖行业部门、报数主体和县、乡、村统计,今年以来已开展培训261190人次。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编印发放《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统计知识小百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数据需求,利用“保统微讯”公众号发布统计数据解读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发展报告等信息90余条。有序推进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汇编发放《保山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2022年市统计局被评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加强统计、机制完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统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二)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内所有支出都由报账员把关,财务人员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批。尤其是在“三公”经费支出上,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提高人员能力。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会议,同时加强自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细心负责,认真抓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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