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1-012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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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6号)要求,编制了保山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公布于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大院511室;电话:0875—2162219;传真:0875—21622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抓住公开重点、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并安排专人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压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年开展学习培训1次,同时安排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服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及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对统计数据分析解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2020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10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3条(机构概况4条、法规公文6条、计划总结1条、行政权责3条、统计工作65条、财政信息9条、统计数据1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和问题,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出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正确引导舆论。2020年共回复网民留言6条,办结率100%。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一是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优化了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保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把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公开内容均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查审批。二是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了《保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程序,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把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在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上,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不断规范部门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市统计局目前运营微信公众号“保统微讯”1个,并进行了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2020年共发布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3872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工作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认真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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