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40130-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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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统计局(//www.alkalih2o.com/bmym/bsstjj/zfxxgkpt.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电话:0875-2162219,邮箱:bst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运行,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强化统计数据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对标对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即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栏目信息。2023年,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3条,其中发布统计工作信息56条,统计数据信息13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10条,财政信息8条,其他信息6条;回复办理网站领导信箱信件16件;通过“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回复和归档等工作,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答复质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2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1件,均全部按时办结,没有因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诉讼。同时,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接待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查询统计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完善了《保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密信息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统计数据,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要求及时修改网站信息错敏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内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工作,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有效满足公众获取相关统计数据的需求。及时更新维护“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积极派人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能力。对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不够高,对公开内容的把握还不够精准;二是统计数据发布还存在不够及时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二是强化各科室协同配合,及时发布经济社会运行主要数据指标,加强对公开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数据公开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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