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04_A/2016-050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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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保山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局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负责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地方统计调查、社会性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审查和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二)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有外地州市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三)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性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四)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县(区)、各部门的数据网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中央统计事业费;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和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充分认识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划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保山市统计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

收支平衡的原则。我局在编制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反映预算内外资金情况,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将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零基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在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定员定额的原则:定员定额管理是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方法,我局在保证人员工资定额安排的前提下,对公务费按人均4000元/年的标准,车辆费用按25000元/年、辆的标准编制预算。

四、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我局现有职工27人,行政编制31人,现有机动车3辆,编制3辆。具体编制如下:

(一)总收入预计332.19万元、财政拨款332.19万元。

(二)总支出预计332.19万元

1、基本支出为214.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2万元。

2、项目支出116.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6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没有出国经费支出,2016年有出国经费支出。

 

                                                    保山市统计局

二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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