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1-030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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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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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委办(保办字﹝2019﹞22号)《关于印发〈保山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我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科、服务业统计科。行政编制1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的第一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坚定不移完善统计体制,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和创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统计部门的职责和使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抓实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扎实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制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计划,撰写系列分析文章和研究课题,深入开展数据分析研究工作;做好普查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后续扫尾工作。

2.抓实统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和“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目标,及时收集、反馈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指标,密切监测本级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推动统计服务向客观反映、预测预警和分析对策建议并重转变,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的站位高度、研判精度、质量深度,使统计数据活起来、亮起来。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实地调研和实时监测,加大对监测结果的研判分析,更快速、精准地发挥统计预警作用。指导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三新”,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等统计监测工作。利用新媒体提供更多更好的统计产品,进一步完善“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加强统计政策数据解读发布,做好公众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抓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巩固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作为普法宣传的基础,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统计环境。认真组织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积极参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数据核查和审核评估,坚持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实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的质量要求。

4.抓实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统计队伍。加强与部门和县(市、区)的沟通联系,强化对部门和县(市、区)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快信息共建共享,增强统计合力。不断加强机关干部统计业务能力素质提升,采取组织业务培训、参加上级学习培训、与外州(市)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统计干部知识结构,努力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和最新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经常对表对标,确保统计改革发展各方面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切实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过程。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把新思想贯彻融会到统计工作中,从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统计工作,把新思想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新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化“互联网+党建”,用好“两微一端”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平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统计成为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服务社会公共的“信息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3.7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84万元,同比下降8.2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的人口普查经费减少了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3.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473.74万元(本级财力473.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84万元,同比下降8.2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的人口普查经费减少了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3.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6万元,同比增长2.16%,主要是因为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9.1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万元,同比下降56.52%,主要是因为人口普查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356.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行公用经费;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38.8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8次,共预计接待7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市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20-2022年。

人口普查对象和内容: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20年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2、产出目标

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培训2次以上,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95%以上,人口普查数据抽检合格率95%以上,为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及资料整理出版打下基础。

3、效益指标

通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20年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4、满意度目标

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及国家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数据抽检合格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1%,主要是因为比上年增加1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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