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645-5-17_F/2017-1103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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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

保政办发〔201738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实施,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成立加快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分管副市长

成 员: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市监察局,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 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金融办, 浦发银行保山分行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有关工作,实行综合决策。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主任张仲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银龙、市审计局副局长杨国寿、市扶贫办副主任杨建军、市农发办主任杨习权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办公室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市扶贫办职责

1.负责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与省扶贫办、市直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2.负责审核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是否属于扶贫项目。

3.负责汇总、筛选项目,建立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库。

4.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市发展改革委职责

1.负责县(市、区)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争取将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计划。

2.浦发项目审批程序:项目法人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以县为单位按项目类别进行编制,产业、环保、生态等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深度),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编制初步设计。项目报批先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报项目建议书到市发展改革委审批,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项目审批要件;再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到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联审联批。施工图设计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把关。

3.国开项目审批程序:项目法人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以县为单位按项目类别进行编制,村组道路、饮水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深度),校安工程项目编制初步设计。项目报批先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报项目建议书到市发展改革委审批,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项目审批要件;再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到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联审联批。施工图设计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把关。

4.配合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名录审核。

5.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市财政局职责

1.负责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的业务指导。

2.负责制定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资金划转拨付、购买服务资金支付流程。负责协调浦发基金和国开行贷款存续期间市级、县(市、区)级购买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督促县(市、区)财政局按时支付购买服务资金。如县(市、区)不能按期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市财政局应按市领导小组的决定,依照县(市、区)承诺实行预算扣款,支付县(市、区)应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3.负责开展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上报市领导小组。

4.负责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资金的监管。

(四)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组织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开展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专项纪律检查。

(六)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协助、指导县(市、区)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立项、申请、报批工作。

2.对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管理。

(七)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责

1.负责承接浦发项目资金,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规定按期向购买服务主体移交项目及相关资料。

2.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上海国际信托公司本金和利息。

3.委托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平台公司作为辖区内项目的实施单位,按照基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将资金拨付各县(区)平台公司。负责腾冲市项目建设及管理。

4.负责腾冲市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等招标。

5.负责全市浦发基金项目的图审单位招标。

6.负责对项目建设周期进行管控,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成本等进行监控管理。

(八)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责

1.负责筹措浦发项目劣后级资金。

2.是国开行贷款资金的承接主体,负责贷款资金的承接、划转和还本付息资金的归集。

(九)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1.是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的责任主体,是资金借入、使用、管理和偿还的责任主体,是项目服务的购买主体,是项目的实施主体。

2.对照市级成立相应的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部门、乡镇的职能职责。

3.负责按申请资金额度筹措劣后级资金(资本金)。

4.按照政府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的购买服务资金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履行还款义务,县(市、区)财政局按期足额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5.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筛选、审查、申报及调整。

6.负责审核拟投资项目是否属于扶贫项目。

7.承接平台公司负责项目总承包单位、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等招标和管理。

8.行业部门分别为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的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不同确定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归口管理,负责项目前期筹备工作、项目资金申请及支付的审查、项目监管和验收。

9.负责对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规划、设计等方案的审定。

10.负责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选址、土地落实、拆迁及实施等工作。

11.负责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所必须的水、电、路等保障工作。

12.按规定对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十)总承包单位职责

1.负责总承包范围内项目的测绘、勘察、设计、采购工作。

2.负责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施工的分包,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对总承包范围内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及成本控制。

4.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相关资金管理及费用支付。

5.协助县(市、区)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6.配合县(市、区)对项目进行管理、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行业部门抽调骨干人员,明确专人抓好工作落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设计院集团要增加到县级的人力、物力投入,保证项目工作快速推进。

(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项目推进、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切实加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

(三)为及时掌握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情况,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度,每月5日上报上月报表;每季度次月5日上报季度报表和分析材料;7月5日、次年1月5日上报半年、全年报表和工作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分别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浦发银行、国开行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浦发银行、国开银行参与,每季度对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形成专项督查通报。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主管项目进行督查。

(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扶贫资金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浦发项目和国开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县(市、区)脱贫成效考核,作为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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