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121号),市本级安排经费4577.95万元,对完成考核任务为“好”的县给予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村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主要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本金;对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贫困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一次性奖励。现将2020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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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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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分配资金合计 |
成效考核奖补资金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次性奖励 |
村干部奖励 |
村干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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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考核结果等次 |
分配资金 |
奖励村数 |
分配资金 |
奖励村干部数 |
分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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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
457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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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51 |
3020 |
1069 |
557.95 |
隆阳区 |
3004.34 |
好 |
200 |
127 |
2540 |
502 |
264.34 |
施甸县 |
543.87 |
好 |
200 |
14 |
280 |
125 |
63.87 |
腾冲市 |
629.74 |
好 |
200 |
10 |
200 |
442 |
229.74 |
龙陵县 |
200 |
好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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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
200 |
好 |
200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