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47号),省下达我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1.3万元(其中:腾冲市70万元,由省级直接拨付至腾冲市),按照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市级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2〕38号),已将资金指标全额下达到县。现将下达的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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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县(市、区)名称 |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
边境县 |
金额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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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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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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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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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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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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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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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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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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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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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70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