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02_F/2018-071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信访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阅办、处理和存放秘密载体。
三、不在公开场所、私人交往和手机通信中谈论秘密。
四、不在参观、游览和涉外活动中携带秘密载体。
五、不准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
六、不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
七、不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八、不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
九、不擅自复制、记录、存储、拷贝、留存和销毁秘密事项。
十、发现窃取和泄露秘密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