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20231026-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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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敏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敏: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参加云南省信访局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今天我们召开“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人员: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萍同志;
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松同志;
我是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敏,本场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本场发布会,我们还邀请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和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的记者代表,欢迎各位的到来。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
一是介绍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以来云南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二是回答记者朋友提问。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萍同志介绍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以来云南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萍现场介绍有关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邹萍: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新闻发布会。
借此机会,我代表云南省信访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云南省信访系统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相关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和为政得失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全省信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全面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以“民有所盼、我必行之”的担当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谱写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条例》规定落地落实,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省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对信访工作领导全面加强。一是高位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阅办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等工作制度,为全省干部作出了榜样、树立了标杆,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形成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合力。二是有效构建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党对信访工作的总体格局和组织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有效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坚持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加大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建立“1+4+N”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战化运行模式。目前,全省州、县、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了100%覆盖,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
二、强引领抓带动,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高位统筹推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条例》,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云南省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省信访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学习培训全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把《条例》学习贯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推动学习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力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舆论宣传有声有势。今年是《条例》贯彻落实年,省信访局以开展“十个一”活动为抓手,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运用“五用”工作法,深入开展“五进”活动,通过系列行之有效、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边疆地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意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序推进。
三、强实效优流程,信访业务办理提质增效。一是重塑业务流程体系。紧扣落实落细《条例》各项制度规定,对标业务规则要求,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功能,对信访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打造受转、督办“统一端口入、统一平台督”新机制,建立受理、办理、督办、研判“四大平台”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信访事项受理“一网通”、办理“一条线”、督办“全覆盖”,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直通车”机制,将简易事项一键直转有权处理机关,将原来平均5天转交流程缩短至1天,初信初访办理时限压缩到平均17.5天。二是强化督查督办。树牢“人人都是督查员”理念,加强日常统筹和工作调度,建立“信息系统日常督、敏感事项电话督、每周视频调度督、重点问题实地督、重点地区蹲点督”工作机制和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把所有信访事项纳入督办范围,全流程专人跟踪督办,实现“接、转、办、督、结”工作闭环,确保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三是开展“接诉即办、办就办好”专项行动。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接诉即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抓实“六早”、做到“三见面”,通过每月调度、预警提醒、定期通报、蹲点督办等方式,推动有权处理机关严格落实办理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到转送交办到位、及时高效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分别达到99.92%、99.84%,群众满意率达到96.17%。
四、强举措求突破,大量信访问题在基层解决。一是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三下降一扭转”和“一升一降一减少”工作目标,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延伸开展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如家信访窗口”创建,充分运用“三调联动”、“网格+调解”、“行业+专业”等办法,拓展“五老”、乡贤等参与信访工作的好做法,以“院坝议事”、“火塘会”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矛盾调处,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信访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省1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获评比例位于全国第一方阵。二是推动共性问题成批解决。针对房地产、劳动社保、集资融资、涉法涉诉等信访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分类施策治理,制定《信访突出问题分类化解工作指引》,采取上下联动、厅局及州市对接、责任捆绑和专班交办指导、行业协同配合、系统统筹推动等措施,成批解决普遍性、涉众性问题,最大限度把风险矛盾解决在基层和当地。三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为民务实走深走实。全省信访系统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先后制定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联包案规范化实施意见、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民生诉求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等措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往“矛盾窝”里钻,面对面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五、强作风提效能,打造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一是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持续在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实践中,坚守好初心、践行好使命。二是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信访干部十要十不准”,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不断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召开第九次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大力表彰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效激发了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素质能力有效提升。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印发《群众信访办理提速增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月举办信访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每月视频调度信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抽查回访信访件规范办理情况,全面加强信访基础业务,信访干部队伍业务办理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信访事项办理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比如,临沧市永德县明朗完小教学楼停工信访事项成功化解,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20多个国家广为传播,讲好了中国故事,讲好了信访故事。
下一步,省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恪守为民情怀、坚持稳字当头、弘扬法治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大力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努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云南信访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信访工作力量!
杨敏:
谢谢邹萍副秘书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法治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群众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反映问题时有什么要求?
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松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松: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群众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同时对信访人反映诉求作出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二是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三是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工人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工人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网上信访目前已成为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请介绍一下网上信访的特点和优势。
赵松:
网上信访源于云南。近年来,全省信访系统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和群众新期待,大力推进“互联网+信访”,着力打造畅通便捷、务实高效、规范有序、权威管用的信访渠道,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全省网上信访占到信访总量的70%左右,已成为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网上信访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信访事项快速办。利用网络传输的即时即通,信访部门当天就通过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将网上信访事项交办和转送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办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信访事项提醒办。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具有自动提醒功能,设置了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责任单位会收到系统提醒,受理或办结时限快到时系统预警显示黄色,超过受理或办结时限系统预警显示红色。
三是信访事项接诉即办。今年以来,全省开展“接诉即办、办就办好”专项行动,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接诉即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压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抓实抓细转送交办、受理告知、办理答复、办结回访等环节,努力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是信访事项公开办。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方式、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信访群众可随时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极大地方便了信访群众,最大限度减轻了群众访累。
在实际操作中,群众可通过登录云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云南信访”手机APP、“云南信访”微信公众号均可提出诉求、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将及时受理、认真办理,确保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请介绍一下如何更好地办理信访事项?
赵松: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受理后,我们将信访事项按不同的性质分为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按照不同的受理办理程序处理,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针对建议意见类事项,我们督促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认真研究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同时,推动健全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主动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针对检举控告类事项,我们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及反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通报、报送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针对申诉求决类事项,细分为六种情形分别进行处理:一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我们按程序转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按法律程序办理;二是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处理;三是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引导进入相应程序处理;四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引导进入相应程序处理;五是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引导由相应机关依法履行或答复;六是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项,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属于第六种情形的事项,信访人可以按程序申请复查、复核。此外,对重大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信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
杨敏: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各家媒体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热情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