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2024012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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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信访“问题清单”如何变成群众“满意答卷”?

2023年3月24日,信访人张某向保山市信访局赠送“以群众为中心 用服务树信誉”锦旗。2023年4月11日,闫女士一行将两面印有“心系百姓有作为 为民服务解难题”“全心全意为民 用心用力解难”的锦旗送到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1月2日,隆阳区居民乔某某父子向保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信访科赠送“倾心为民解忧、真心为民办事”的锦旗……

一面面锦旗背后是保山牢记并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优”殷殷嘱托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四下基层”的具体实践,也是保山信访系统服务“3815”战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生动写照。近年来,保山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机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及时化解群众心里“千千结”,切实把信访“问题清单”变为群众“满意答卷”。

开门接访“坐诊”,从“见件”变“见面”。保山市始终把“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百姓诉求”作为做好接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行开门接访,畅通信访矛盾化解“最先一公里”。定期约访。健全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提前公告、预约登记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优势,丰富信访渠道,提前向广大群众告知领导干部接访日程安排,搭建起信访群众和接访领导的“连心桥”。随机接访。坚持“人员不选择、事项不过滤、时间不限制”,在重点时段每天安排1名领导到各级信访部门群众来访大厅进行随机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通过“双交办”(即: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和保山市电子政务公文平台双交办)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主动面访。以“互联网+信访”为抓手,将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纳入各级领导接访范畴,对“线上”问题进行主动面访,形成“线上留言、线下见面”的双向奔赴,实现信访矛盾纠纷由“键对键”向“面对面”转变。

带案下访“出诊”,从“被动”变“主动”。保山市把践行“枫桥经验”与“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工作,全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压实“访”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规范化实施方案》《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挂联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清单》,明确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市级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下访接访1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每月至少下访接访1次的量化目标。16名市级领导挂包5个县(市、区)、20个乡镇,形成了“市级领导挂县(市、区)包乡镇(街道)、县级领导挂乡镇(街道)包村(社区)、乡镇领导挂村(社区)包组、乡村一般干部挂片包户、部门领导包行业”的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解开“硬”的疙瘩。深入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制定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建立“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践行“四下基层”,按照“一案一责、一案一策、一案一档”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2023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138批次,下访群众1894人次,解决问题2868件。办好“诉”的实事。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手段,推动民生诉求事项解决是目的”,持续深化“接诉即办”,常态化开展民生诉求、矛盾纠纷隐患和信访积案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有效解决和缓解部分重点、热点信访突出问题。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636个、化解1352个,化解率82.64%。

联合研访“会诊”,从“独奏”变“合奏”。保山市坚持部门联动,建立综合研判、定期研判、专项研判等多部门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手段单一等问题,切实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综合研判,提前预警。建立上下同责、左右联动、网上网下同步的信息预警机制,建立涉访重点对象信息库,随时共享信访信息,研究信访规律,预判分析信访形势,做到提前介入、提前防范。定期研判,精准交办。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压紧压实属地、部门、主体、领导、首接首办责任,确保各类民生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专项研判,合力攻坚。针对特殊或突发的重大信访问题,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适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提级办理”,第一时间形成办件最大合力。针对政策法规性较强的信访问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托政策专家、法律顾问等资源,通过组织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等方式集体会诊,研究出符合法理、情理的解决办法,为促进问题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跟踪回访“复诊”,从“初访”变“终访”。保山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认可不认可”作为衡量信访工作的标准,对已处理完结的信访案件进行“复诊”,听取反馈意见和新的诉求,确保诉求解决到位,切实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结”。常规案件随机访。实行信访回访制度,细化回访的对象、期限、方式、程序、责任等,采取电话询问、当面反馈等形式,围绕办理效率、工作作风、办理结果、信访人满意度等方面,对案件办结的信访人或者近亲属、诉讼参与人进行回访,实时掌握信访动态,提升案件回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救助案件覆盖访。对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及时帮扶救助到位,聚焦已享受救助政策的“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做到全覆盖回访走访,坚决防止“花钱买平安”“会哭的娃娃有奶吃”“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资金补助“跷跷板”问题。释法说理结合访。对于不合理诉求,注重从情理、法理多层次入手,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解开疑惑,用事实还原情况,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群众“心结”。将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坚持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推动问题依法按政策解决,有效保障信访件办理质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用信访工作的温度,赢得群众的满意度。

保山市信访局负责人表示:“群众的每一次点赞认可都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和鞭策,我们将把群众沉甸甸的信任化为继续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动力,继续当好‘连心桥’上的‘贴心人’”。


转自:保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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