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号
根据市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安排,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庄志强拟定于2021年10月20日在保山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隆阳区正阳北路201号)通过现场接访和视频接访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保山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进行登记,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保山市信访局
2020年10月12日
(咨询电话:0875—212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