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号
根据市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云娥同志拟定于2022年2月25日在保山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隆阳区正阳北路201号)通过现场接访和视频接访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保山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进行登记,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保山市信访局
2022年2月14日
(咨询电话:0875—212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