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02_F/2018-061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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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的部署,根据市委编办《对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关于成立中共保山市委群众工作局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1〕22号),中共保山市委群众工作局于2011年8月成立,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所需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全市信访总体形势持续向好,信访总量持续平稳下降,没有发生大规模赴昆进京越级访,没有发生到全国全省重大活动举办地上访,没有发生信访问题引发的不良影响事件,全市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7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10万元,支付8.7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8.7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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