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2023-0417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山市信访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1〕7号)精神,保山市信访局设置2名公益性岗位,为支付2022年公益性岗位劳务费,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劳务费19500元,,用途为支付公益性岗位劳务费。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成立绩效工作小组,采用“办公室牵头,各实施科室具体负责”的方式,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立项、实施、管理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数19500元,全部为单位自有资金,2022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