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2023-041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聘人员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由于经费紧张,临聘人员劳务费未支付51300元,2022年财政预算2021年未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51300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成立绩效工作小组,采用“办公室牵头,各实施科室具体负责”的方式,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立项、实施、管理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数51300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22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