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20240328-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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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信访局,正处级。依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民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23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通知》(保编办〔2019〕69号)精神,保山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办信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8个正科级机构。2023年在职人员编制数共计20名,2023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27人,退休5人。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二是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三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五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六是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七是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八是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一是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四是全力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五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58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15万元,其他收入0.68万元(0.68万元是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拨给的市级示范党支部奖金)。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5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资本性支出0.31万元)项目支出75.0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证工作支出、机构运转、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配置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并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贯彻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年末实际总支出46119.55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026.5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93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880.45元,减少16.15%。与2022年支出相比减少619.24元,减少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26.55元,与年初预算35000元相比减少2973.45元,下降8.5%,与2022年28778.79元相比增加3247.76元,增加11.29%;公务接待14093元,与年初预算20000元相比减少5907元,下降29.54%,与2022年17960元相比减少3867元,减少21.53%;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2年相同。2023年公务用车1辆,和2022年相同,公务接待72人13批次,和2022年108人18批次减少36人5批次。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项目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结合我局整体收支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对照自评体系中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撰写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填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并报送市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通过自评,我局2023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存在的问题
   1.部门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有差距。年初单位预算收入支出仅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因信访工作存在不可预见性,会出现预算不到的信访工作经费,这些资金虽在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了申报,但可能存在不够或结余的问题,造成年中存在预算调整数。
2.管理制度还需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信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项管理制度必须适应信访工作新变化。
(二)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在预算支出方面,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复同意后,采用对应的采购方式进行购买;在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了出纳和会计岗位,认真做好会计账簿设置、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记录、会计资料填写、年度预决算等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名称保山市信访局
内容说明
部门总体目标部门职责  (一)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 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 接待来访。(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 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 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 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 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 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 的处置工作。(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 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 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突出问题。(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 应用工作。(七)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 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八)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 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保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 室日常工作。(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体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突出信访问题化解、信访安全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部门年度目标
部门年度目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算年度(2023年)一是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二是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三年专项工作。四是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五是全力做好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信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行,信访工作大格局持续构建,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全面完成中联办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化解成效得到巩固。四是深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隆阳区蒲缥镇、施甸县万兴乡、龙陵县勐糯镇、腾冲市和顺镇、昌宁县鸡飞乡获评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五是圆满完成年度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名称项目级次主要内容批复金额(元)实际支出金额(元)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偏低原因及改进措施
总额财政拨款其他资金



763,600.00 763,600.00



全市信访工作本级一是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二是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三年专项工作。四是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旗)”创建工作。五是全力做好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信访服务保障工作。 763,600.00 763,600.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实际完成值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初次信访事项
一次性办结率
>=90%93


治理重复信访
化解信访积案
=100%100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90%100

质量指标







三个不发生>=2次0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90%100

时效指标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
99.8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00%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信访对象群众满意度>=90%95.71
其他需说明事项
备注: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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