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02_F/2015-0717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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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信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努力打造阳光信访。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信访形势的需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积极推进网上信访,2014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通过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受理群众网上信访,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依托网络信息化技术,探索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把信访事项办理的评价权交给信访群众,逐步实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公开、结果透明,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二)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把保山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及时发布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务信息、财政预决算和工作动态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信访须知等,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契机,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请进来与走下去结合等方式,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县(区)信访部门的互动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大对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人员招录等工作的公开力度,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2014年共计在保山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7条;通过“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共办理查询事项6件。为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最新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了便利。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要求,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重点围绕公众关注的行政运行经费问题,积极推进财务公开,按时对外公布全局一般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和主要支出内容,以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41231日,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提出办理政府信访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需要不断加强。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适应深化改革的形势需要,增强“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信访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

(二)不断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增加相关栏目,扩大信息量,努力打造与民互动、为民服务的新平台。依托互联网,深入推进阳光信访,建设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将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等纳入网上办理,实现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全面公开。

(三)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对《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突发信访事件应急报道机制,对一些敏感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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