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02_F/2016-0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打造“阳光信访”,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全面公开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一是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工作。2015年进一步调整网上信访办理方式和流程,减少流转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和水平,引导更多的群众由走访变网访,使网上信访逐步成为信访主渠道。二是依托互联网上的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在网上公开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三是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以公开促规范的力度,在对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时,广泛接受公众评判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补充和完善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栏目设置,丰富了登载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先后公开14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文件,为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分别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情况作出了详细说明。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年对群众关注较高的政策进行解读,主动公开3条政策解读,积极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未接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应诉的情况,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5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不断丰富。
2016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主动公开流程,确保公众及时、便捷、有效获取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进展情况,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信息,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做好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公开工作,认真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及时公布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情况,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确保答复于法有据、严谨规范、及时有效,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讲清法规政策,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提升网站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公众使用的便利性。
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