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20230727-00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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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由保山市信访局编制。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保山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着力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时效要求依法、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年度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和信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保山信访”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信息公开。2020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89条,含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领导介绍2条,人事信息2条,通知公告11条,采购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要点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97条。通过门户网站办理领导信箱留言1次,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清晰,答复严谨规范。

(二)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三)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规范要求,加强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开展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自检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门户网站运行水平和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四)围绕疫情防控深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与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及时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做到涉疫信访事项受理“不过夜”。坚持接访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市信访系统接访人员和来访群众安全。

(五)提升网上信访工作质效。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阳光信访”,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不断健全完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答复、网上督办“五位一体”信访办理格局,推进网上信访“一点通”、视频接访“一线通”、工作部署“一群通”、综合运用“一掌通”,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时转交有权处理单位依法按政策办理,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在公文制作和起草时,责任科室要提出具体意见,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0

277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信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不断增强,仍存在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媒体运用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改进。一是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二是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抓好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三是积极探索优化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功能,加强政民互动和政策发布解读,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保山市信访局

                                  2021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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