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02_F/2017-12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8号)要求,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的重点,不断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网上信访工作模式
(一)强化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各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扩大网上信访覆盖面,重点向职能部门延伸,全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加大信访资源整合力度,把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统一的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综合平台。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推进信息系统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
(二)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信访信息系统,对登记录入要素不全、答复意见不准确、处理意见不落实等情况,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提醒、督促改正,形成日常督查为主、集中式督查为辅的机制。及时公开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提升督查督办效果。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与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服务功能,形成多元、动态、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要求,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主动公开的,在文件印发后及时上网公开。定期梳理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法规,原则上都公开答复全文,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二)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信访工作情况,逐步增加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对已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优化、梳理,不断细化公开目录,定期审查公开内容,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工作程序,规范答复内容,依法告知救济途径,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加快推进网上申请受理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方便快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要求。
(五)有效指导信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沟通机制,加强各级信访部门间信息沟通对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树立信访部门公开透明形象。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二)充分运用多种解读平台和方式。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动信访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行使信访权利。
(三)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加强信访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对于关系信访工作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及时发声。
四、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主管,其他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责任科室具体办理。今年局班子会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建立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政务公开新形势,加强信访业务、信息系统应用、网上信访运用等培训,增加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的比例,深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取得了明显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