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02_F/2016-0510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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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规范部门预算工作,根据部门预算编报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委群众工作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的实际,现将2016年编制部门预算的情况汇报说明如下:
一、市委群众工作局、市信访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年底,共有编制23个,实有20人,缺编3人。市委群众工作局编制5名,下设群众工作科、处突科2个科室;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为正处级单位,下达编制16名。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督办科、信访一科、信访二科、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办信科。保编办(〔2013〕95号)确定增加副处级信访督查员1名,副科级干部1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制定出不同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辖区内群众工作事宜,以及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群众工作动态及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二)承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和保山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群众工作事宜及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同志关于群众工作及信访工作批示件的落实;向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处理和落实。
(三)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检查协调市直党、政、军各部门以及县区党政机关的群众工作及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市群众工作及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我市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总结各县区、各部门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及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全市群众工作、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干部的培训学习。
(六)负责群众工作动态及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群众信访工作。
(七)维护信访秩序,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对部门预算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提出“建立节约、高效、务实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把节俭放在首位,把高效、务实作为重点、兼顾一般,保机构运转、保人员经费、保劝返,预算内统筹兼顾,坚持以收、支平行,不搞赤字预算,确保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为保山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四、具体做法
1、全面梳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计2016年的业务工作。部门预算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2、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科室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需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部门经费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3、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
五、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群众工作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的编制和支出作具体预算如下:
(一)市委群众工作局及市政府信访局现有编制共23人,实有2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二)预算收入情况。总收入177.2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37.28万元。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24300元,退休费90300元,遗嘱生活补助13000元,独生子女费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44500元。项目收入40万元。
(三)预算支出情况。总支出177.28万元,基本支出137.28万元,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24300元,退休费90300元,遗嘱生活补助13000元,独生子女费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44500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六、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其中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和公车制度改革的原因。
保山市委群众工作局 保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