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02_F/2018-022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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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委群众工作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保山市书记市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3.承办省级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园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工作。

   4.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市、区)和园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协同有关部门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直党、政、军机关和县(市、区)及园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培训信访干部;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9.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保山市委群众工作局)内设 8 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加挂综合科牌子);督办科;信访一科(中共保山市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信访二科(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办信科;处突科;群众工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干部职工全面学、内引外联系统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宣讲、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引导信访干部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2.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深入研究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科学分析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规律特点和实践路径,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3.强化综合施策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认真落实“三个亲自”和“五包五保”责任制,以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和视频接访为载体,采取“信访听证、律师参与、协商会办、特殊救助、复查复核终结”等措施化解信访积案。更加注重初信初访,重视源头治理,努力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4.加强网上信访和视频接访。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探索完善“互联网+信访”新模式新手段,不断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通过信访人申请、预约(挂号)、共同商议、指定等方式确定每次接访事项,并采取视频接访、面对面接访、上门接访、主动下访的方式,开展领导接访。

   5.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信息平台业务流程为抓手,做到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符合要求、文书制作和台账资料规范齐全,扎实推进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化建设,以程序上的严谨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以程序的公正严密来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6.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紧盯不放、严督严查、督促整改,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规范党政机关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7.强化新时代信访工作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上信访、手机信访、微信公众号、接访窗口等宣传载体,加大《云南省信访条例》等规章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解决诉求问题,展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和信访干部的新形象新作为。

   8.抓好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创新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360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60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36023元,其中:本年收入283602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6023元(本级财力283602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360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36023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023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经费支出以及遗属补助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23262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71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032元、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023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信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000元,同比下降53.8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均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000元,同比下降82.35%。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均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以及信访工作量的增加,本着节约的原则,2017年、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变动。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说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方面:2018年预算数为2326272元,比2017年预算数2255800元增加了70472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2. 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2018年预算数为496719元,比2017年预算数425400元增加了71319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2018年预算数为13032元,比2017年预算数11500元增加了1532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2018年和2017年相比,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了770000元,原因主要:一信访业务工作经费减少70000元;二视频接访系统及会议室建设经费减少600000元;三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减少1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96719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319元,同比增16.77%,占基本支出的21.3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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