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829400-2-/2021-030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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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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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保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23号)精神,保山市信访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接访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办信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8个机构(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紧抓住责任制落实这个核心”,构建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责任;三是健全信访问题源头预防机制。

2.紧紧抓住矛盾化解这个根本”,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一是加快化解进度;二是提升化解质量;三是加强督查问效。

3.紧紧抓住业务规范这个“关键”,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举措落地一是推动落实信访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高标准完成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件办理工作;三是推进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的运用;四是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五是持续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

4.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个”,筑牢信访工作发展根基。一是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二是持之以恒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

5.紧紧抓住服务保障这个“大局”,全力以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抓实源头预防;二是强化信息预警;三是强化应急处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7.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一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2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7.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7.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93万元(本级财力397.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一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2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3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7.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一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2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328.1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正常运行经费和遗属补助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3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7.93元,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397.9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3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4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保山市信访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2次,预计接待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信访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2根据《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分经费性质确认的复函密局函20151号)要求,2个项目均为保密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1年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60.37元,上年预算增加2.63元,同比增加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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