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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829400-2-/2023-04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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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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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800000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保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办信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精准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更好服务保障工作大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03,137.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6,3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6,809.62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18,729.62元同比增长14.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1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34,200元,养老保险增加99,800元,医疗保险增加3,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00元;三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920元;四是增加劳务费48,800元;五是减少网络运维经费项目预算支出118,900元;六是减少临聘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支出51,300元;七是减少其他收入16,690.38元(2021年市级示范党支部经费3,190.38元、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13,5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96,328元,其中:本年收入4,996,32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6,3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35,420同比增长14.5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1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34,200元,养老保险增加99,800元,医疗保险增加3,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00元;三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920元;四是增加劳务费48,800元;五是减少网络运维经费项目预算支出118,900元;六是减少临聘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支出51,3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03,137.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96,328元,其中基本支出4,996,328比上年预算增加805,620同比增长19.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增加1人;二是部分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34,200元,养老保险增加99,800元,医疗保险增加3,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00元;三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920元;四是增加劳务费48,800元;项目支出0比上年预算减少170,200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网络运维经费项目预算支出118,900元;二是减少临聘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支出51,3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147,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正常运行经费和遗属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928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4,5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非涉密)三公经费合计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非涉密)预算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3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2个属于涉密项目。  

市级示范党支部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5,000元,较上年减少67,800元,下降11.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1,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二是劳务费减少48,000元(2023年在其他工资福利中支出);三是残疾人保障金减少35,000元(2023在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3,575,445.64元,其中,流动资产17,752.74元,固定资产3,557,69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08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33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225,7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7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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