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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829400-2/202402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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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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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信访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800000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信访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二是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三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五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六是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七是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八是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保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办信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信访部门的职责使命,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抓实干,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紧紧围绕“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延伸开展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发生。

3.推动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分类化解。聚焦房地产、劳动社保、教育、集资融资、征地拆迁、旅游投诉、涉法涉诉等信访突出问题,压实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系统抓、抓系统”的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从政策层面系统解决问题。

4.全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聚集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健全完善多部门工作联动、问题联解、风险联控运行机制,压实属地和源头责任,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的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85,574.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81,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4,074.62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7,563元,同比减少0.3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基础性绩效下调10%,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628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00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5,265元(主要是遗属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81,500元,其中:本年收入4,981,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81,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4,828元,同比减少14.5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基础性绩效下调10%,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628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00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8,000元(主要是遗属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85,574.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8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5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828元,同比减少0.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基础性绩效下调10%,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628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00元。项目支出12,074.62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6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遗属补助增加8,000元;二是市级示范党支部经费减少2,735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133,774.6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正常运行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8,0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5,5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信访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7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4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2个属于涉密项目。

市级示范党支部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2024年遗属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发放1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元,增加0.15%。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增加8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795,309.94元,其中,流动资产18,316.66元,固定资产776,99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35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91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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