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02_F/2018-09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4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保山市书记市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3.承办省级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工作。
4.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协同有关部门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直党、政、军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培训信访干部;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9.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保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全市信访总体形势持续向好,信访总量持续平稳下降,没有发生大规模赴昆进京越级访,没有发生到全国全省重大活动举办地上访,没有发生信访问题引发的不良影响事件,全市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1.信访工作大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切实担负起抓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市、区)、园区、部门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一把手带头落实“三个亲自”,推动信访积案包保化解。通过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通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工作通报和对责任部门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全市信访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秩序得到根本好转。2017年,全市群众信访事项受理率达100%、及时受理率达100%、信访事项办结率达100%、及时办结率达97.46%,几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2.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取得新成效。提高政治站位,把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服务了国家、省、市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要求,2017年7月20日至8月14日,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督查室向保山市政府转交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线索123件,做到及时梳理、交办、汇总、上报,件件有落实有结果。积极抓好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交办落实工作,梳理上报了2013年以来全市扶贫信访问题办结情况;2017年,市信访局受理办结21件涉及扶贫工作的信访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事项的排查化解。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驻保巡视期间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抽派专人参与了省环保督察组对保山环保问题举报线索移交核查处理工作。
3.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妥善处理。着力抓好接访(收件)、转办(交办)、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重点环节,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受理办结信访事项,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3394件7535(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1%、人次下降58.7%。其中来信424件,同比下降27.6%;网上信访959件,同比上升34.5%;来访2011批5737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4.4%,人次下降7.3%;集体访263批330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和19.6%。
4.信访源头治理持续巩固。年度重要会议活动和敏感节点前夕,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都及时召开分析研判和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构建了市县乡村组自下而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各级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高效的信息互通研判工作机制,确保突出信访问题抓早抓小和及时稳控化解。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712件,化解499件,化解率为70.1%,落实包案领导544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712个。
5.信访诉求渠道不断拓展。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答复、网上督办“五位一体”信访信息系统,网上信访数量逐年上升并逐步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创建“保山信访”微信公众号,提升信访工作效率,降低群众诉求成本。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和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2017年全市网上信访系统及时办结率达100%,网民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书记、市长的留言办理回复率100%,网民对回复的满意率达100%。稳步推进视频接访,2017年全市各级领导通过视频接访和面对面接访群众7批次(其中市级领导接访2批次),组建了视频接访管理员队伍,开展了视频接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启动建设并验收101个村级视频接访点,全市视频接访系统覆盖市级、县、乡三级和110个村(社区)。
6.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认真落实市委赵德光书记提出的“三个亲自工作法”(亲自研究信访积案,亲自与积案信访人见面,亲自解决具体问题)和“五包五保责任制”(包矛盾排查、保源头治理,包纠纷化解、保社会和谐,包诉求引导、保案件终结,包民生解决、保政策兑现,包教育稳控、保依法处理),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7.挂钩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把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围绕产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基层党建“双推进”五项工作,主动落实协调各项帮扶举措。2017年,4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西河村走访和回访贫困户,协调村庄道路建设项目1个、人畜饮水项目2个,协助实施村组道路建设3条、村民活动场建设项目7个,举办各类种植培训会6期、养殖培训1期,动员年轻富余劳动力到保山工贸园区企业务工,组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务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法律法规宣讲培训3次,累计支持协调投入到位资金14.1万元。以每户“一本工作手册、一块门牌卡、一封信、一张测评表、一份小礼品”推进新一轮挂钩帮扶工作。
8.班子和队伍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积极践行和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以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增强局党组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出实招、促改革的能力,着力深化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上党课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毫不动摇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培训信访干部2期280余人次。抓好局党组议事决策、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的修订实施工作,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通过加大信访干部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让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优秀信访干部得到提拔使用。通过选调优秀干部、选派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途径,增加信访部门工作力量,增强信访部门活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常规工作定期沟通,重大问题集中沟通,决策之前事先沟通,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沟通交流,促进团结干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公务接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重要事项“末位表态制”,确保权力在制度轨道内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推进了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15523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5235.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140205.48元对比增加1015030.1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为:
1.项目资金减少65074.34元,原因一是保山市视频接访项目资金减少194200元,二是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减少3746.84,三是信访业务工作经费和考核奖增加132872.5元。
2.基本支出增加1080104.44元,主要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999830.5;二是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发放)工资减少52929.5元;三是劳务费、差旅费增加133203.4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55235.58元。其中:基本支出3089617.52元,占总支出的74.35%;项目支出1065618.06元,占总支出的25.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140205.48元对比增加1015030.1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
1.项目资金减少65074.34元,原因一是保山市视频接访项目资金减少194200元,二是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减少3746.84,三是信访业务工作经费和考核奖增加132872.5元。
2.基本支出增加1080104.44元,主要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999830.5;二是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发放)工资减少52929.5元;三是劳务费、差旅费增加133203.4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9,617.52元。与上年对比增1080104.44元,增长53.75%,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工资增加999830.5元;
2.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发放)工资减少52929.5元。
3.劳务费、差旅费增加133203.4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5%,人均122250.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5% ,人均1818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5618.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74.34元,减少5.75%,主要原因:
1.保山市视频接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194200元;
2.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支出减少3746.84元;
3.信访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9306.5元。
4.综合考核奖支出增加1035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523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5030.1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
1.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5074.34元,原因一是保山市视频接访项目资金减少194200元,二是市委群众工作局工作经费减少3746.84元,三是信访业务工作经费增加29306.5元,四是考核奖增加103566元元。
2.基本支出增加1080104.44元,主要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999830.5;二是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发放)工资减少52929.5元;三是劳务费、差旅费增加133203.4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116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正常工作运行经费以及开展全市信访专项工作的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07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60元,退休人员护理费6000元,遗属补助9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6740.9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680.48元,完成预算的6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8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71.48元,完成预算的4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09.00元,完成预算的54.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资金年初预算0元,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参加中共云南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赴香港培训1人费用228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和公务接待资金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313.52元,下降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2,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345.52元,下降4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8元,增长/下降3.0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800.00元,占27.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71.48元,占42.66%;公务接待费支出24,609.00元,占2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8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参加中共云南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赴香港培训1人费用228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71.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271.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信访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0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002.45元,与上年对比增133203.44元,增加49.93%,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23150元;公用经费增加10053.4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办公费、差旅费等资金,共计35253.67元;
(2)水电费、邮电费等资金,共计29491.14元;
(3)工会经费资金,共计36474.64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共计13633元;
(5)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共计237750元。
(6)劳务费用资金,共计47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3,196,585.97元,其中,流动资产606,736.51元,固定资产2,589,849.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3208.7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4658.75元,固定资产增加318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7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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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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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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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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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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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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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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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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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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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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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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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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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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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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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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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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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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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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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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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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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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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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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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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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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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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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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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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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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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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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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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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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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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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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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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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6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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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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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98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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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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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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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45,6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754,3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91,3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村级视频接访项目(101个点,县市区自行承担费用)3715790元,其它用于信访大厅修缮、办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费用。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56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754350元,采购次数7 次。工程采购支出91300元,采购次数1次,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一)投入情况分析
1. 目标设定方面: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市委市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 预算配置方面: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2.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 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三)产出情况和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我市信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跨越发展大局,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服务保障任务;信访“三率”经验做法在全省会议交流(仅保山和玉溪2个市作交流);信访积案化解、人民网网民给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留言办理、视频接访工作得到省信访局充分肯定,并以“信访动态”刊发州市;龙陵县、昌宁县获国家信访局“信访三无县”命名;市信访局获省人社厅、省信访局“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表彰,5名同志获国家、省信访局表彰。
1.信访工作大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各县(市、区)、各园区、各部门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一把手带头落实“三个亲自”,按照保山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保办字〔2017〕17号)的要求,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通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工作通报和对责任部门的约谈提醒等方式,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切实重视和抓好信访工作。通过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2017年,全市群众信访事项受理率达100%、及时受理率达100%、信访事项办结率达100%、及时办结率达97.46%、群众满意率达99.14%,五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2.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取得新成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把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服务了国家、省、市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3.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3394件7535(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1%、人次下降58.7%。其中来信424件,同比下降27.6%;网上信访959件,同比上升34.5%;来访2011批5737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4.4%,人次下降7.3%;集体访263批330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和19.6%。
4.信访源头治理持续巩固。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712件,化解499件,化解率为70.1%,落实包案领导544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712个。
5.信访诉求渠道不断拓展。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答复、网上督办“五位一体”信访信息系统,网上信访数量逐年上升并逐步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创建“保山信访”微信公众号,提升信访工作效率,降低群众诉求成本。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和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2017年全市网上信访系统及时办结率达100%,网民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书记、市长的留言办理回复率100%,网民对回复的满意率达100%。稳步推进视频接访,2017年全市各级领导通过视频接访和面对面接访群众7批次,组建了视频接访管理员队伍,开展了视频接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启动建设并验收101个村级视频接访点,全市视频接访系统覆盖市级、县、乡三级和110个村(社区)。
6.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认真落实市委赵德光书记提出的“三个亲自工作法”(亲自研究信访积案,亲自与积案信访人见面,亲自解决具体问题)和“五包五保责任制”(包矛盾排查、保源头治理,包纠纷化解、保社会和谐,包诉求引导、保案件终结,包民生解决、保政策兑现,包教育稳控、保依法处理),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4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