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980172-X-/2016-10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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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概述

1.1规划背景

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科学编制“十三五”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有利于把各方面的政策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集中起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架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权力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2规划范围和任务

1.2.1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重点为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完善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3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规划时间为“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并展望2025年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前景。

1.2.2规划依据

规划的主要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3〕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1〕70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1〕5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1〕30号)等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相关文件。

1.2.3规划任务

1.阐述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和运行管理情况,对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分析“十三五”期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分析保山市政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状况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论述保山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明确“十三五”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务服务的需求。

3.分析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环境,阐述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趋势,确定发展重点。

4.匡算“十三五”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总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十三五”建设资金来源和国家税费改革政策,探讨“十三五”时期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投融资模式。

5.从资金、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出保障保山市“十三五”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1.3规划思路

规划的基本思路:从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政务服务运行状况和服务发展状况等方面入手,分析总结政务服务发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分析“十三五”期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国家和云南省既有发展规划,提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

第二章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与评价

2.1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工作成效

我市2011年3月启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两个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全市已建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市、县(区)、乡镇(街道)3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机构基本理顺。通过规范设置,全市基本建立起了以“一局两中心”为基本构架的职责清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三是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实现了办公地点集中、服务职能集中、工作人员集中、设施设备集中;使过去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现在只跑一个地方就能办成,变多次找为一次办,有效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自建成运行至2015年5月,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2040378人次,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293362件,办结6290818件,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四是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提速增效。通过搭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信息化网络平台,开辟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开展免费代办服务,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审批,有效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限,促进了项目审批提速。截至2015年5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929个,涉及事项1439件,投资概算721.29亿元,按时办结率达99%以上。五是公共资源实现阳光交易。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保证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集中交易和综合监督,使监督更为直接有效,交易更为公开、公平、公正。自建成运行以来,截至2015年5月,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8385项,完成交易金额367.15亿元,节约资金11.89亿元,增价1.94亿元。六是权力运行得到监督,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程监控,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2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需求分析

近年来,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便捷化、规范化、高效化、公开化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日益强烈。本世纪初,沿海地区和四川、贵州等省份积极探索新型的政务服务方式,率先兴建了一批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开展一站式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欢迎、群众满意。

目前,正在推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原有的行政审批方式和操作程序进行改革,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的衙门作风。群众、企业迫切需要政府搭建一个从形式到内容对各部门传统的审批理念和审批模式进行革新的科学、规范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分散”转向“集中”,由“封闭”转向“透明”,由“后台”转向“前台”,由“缓慢”转向“高效”。以进一步简化部门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减少因部门服务态度不好、事难办而引发的怨气和不满,拉近老百姓与政府的距离。

我市近年的实践也证明,优质的政务服务已成为一个地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

2.3现状评价

虽然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相比,与全市跨越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一是不适应。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效率不明显。二是不到位。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服务改革的各项措施不彻底、不到位。三是不平衡。主要是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支持力度不一,有的面积满足不了功能需要;有的运行机制、监督管理不完善;有的人员编制、运行经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保障不力。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仅会影响政务工作开展、政务环境优化,更重要的是会严重影响全市投资发展软环境,阻碍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制约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三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3.1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近年来,保山市社会经济建设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客观上,国内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不足、产业结构不优、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是导致全市经济增速回落的主要因素。全国、全省及各州市经济增长普遍存在下行态势,2014年多数省份或州市年度预期目标难以完成,全市经济增长11%,位于全省州市前列、高于全省3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年度预期目标2个百分点。主观上,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应对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中存在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也是导致年度预期目标未能完成的重要原因。

3.2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要求

一是依法治国理政的政治环境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确定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推行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以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政策推动向法治引领转变。要在现有的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消减行政权力,切实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务服务体系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受到严格的规范和制约最好的平台。二是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服务型政府的根本出发点是怎样把握公共利益,当前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这种状况很难成为服务型政府。基于此,只有强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服务中受益”,把各职能部门审批职责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让群众来监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体现政府的服务宗旨。四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按照中央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省提出了锁定“八有”服务目标,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健全“三联”服务机制,落实“三化”服务要求的“8433”的创建思路。其中,构建“四级”服务体系中明确指出:“建设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实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依托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构建四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便捷高效服务群众”。

第四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

指导思想和原则

4.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省、全市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原则,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优质的政务服务助推保山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

4.2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范。在推进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既要全力以赴,积极作为,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既要做到建设水平与当地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建设方式与当地现实条件相适应、服务事项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又要实现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功能配置、服务事项、监督管理等内容基本统一。

二、管建并举。各级党委政府要巩固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全面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政务服务体系。已建成的各级政务(为民)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没有固定服务场所的市级、隆阳区要在2016年完成搬迁工作,对需要改进、完善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要在2017年前完成,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的4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巩固提升。按照巩固完善、拓展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各级政务(为民)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创新服务。坚持从基层群众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发现并推广服务亮点,不断深化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因地制宜。县(区、园区)、乡镇根据现有办公场所特点,按照不同规模类型的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软硬件建设标准,实现场所设施的规范化,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六、整合资源。按照“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满足功能、适度超前”的原则,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采用一步规划建设到位、分批实施的方式建设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两个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的建设,以规范化集中办公、办事为基本要求,在原有办公场所基础上,主动融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整合人社基层站点、文化活动、扶贫、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源,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对外服务的综合办公场所,融合“6995”信息平台,规范标识标牌,形成一个全新的村级服务模式。

第五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

5.1发展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满足功能、高效运行、优质服务、全省一流”的总体定位,通过五年的努力,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拓展为民服务功能,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使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站式”为民综合服务平台。

5.2主要任务

在全市构建“一局两超市一平台”的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即:打造“虚拟审批局”,着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中介服务超市和公共服务超市,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打造“虚拟审批局”,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高效化

1.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在“三定方案”编制中,认真梳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将各部门内部审批或服务职能向一个科(股)室集中,成立审批服务科(股),其他科(股)室与之配套支撑,负责审批服务的科(股)室成建制向中心集中,使行政审批事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对进驻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进驻到位、授权到位。

2.应进必进,切实增强集中办理功能。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以统一进驻为原则,以不进驻是特例”的要求,凡是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宜或者暂不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或者需由部门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3.充分授权,切实提高服务能力。进驻单位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要科学合理分配审批职能和权限,按照事项性质分类授权窗口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对不需要经过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环节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授权当场直接受理、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接件、预审、受理、交办、催办、督办、交件的职责,按照“一口受理、限时办结”的要求,形成前台窗口为项目业主服务、后台为前台窗口提供保障和支撑的科学、合理、快捷的运转机制,真正做到事项办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坚决禁止出现审批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和“假受理、假授权”等现象。

4.建立领导进中心值班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进中心带班每年一次,班子成员半年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次,帮助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领导进中心窗口轮流值班,主要领导每月一天,分管领导每周一天,现场指导、监督和办理本部门窗口行政审批及其服务事项(视工作需要不定期进中心值班),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落实后,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形成事实上的“虚拟审批局”。对投资项目采取“就近申报、统一受理、全程代办、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三级联动、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的运行模式,实施联动审批。同时,全面落实好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制,对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重点投资项目,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开展集中审批,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合法高效”的原则,对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进一步改善全市投资环境,提高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水平。通过省、州(市)、县(区)各级中心的实体平台和投资项目电子审批系统网络平台,实施投资项目省、州(市)、县(区)三级联动审批,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做到中心受理一网通、联动审批一条线,实现审批受理网络化、项目报件电子化、服务水平高效化。

(二)打造中介服务超市和公共服务超市,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进一步增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能力,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探索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咨询、评估类,勘察、设计类,测量类,检测类,招标代理及拍卖类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到政务大厅,为投资者提供与行政审批相配套的中介服务,着力打造竞争有序、高效优质的中介服务平台。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将面向群众服务的供电、供水、燃气、交通、通讯、金融等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扩大中心事项办理范围,提高中心综合服务水平,着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办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惠民帮扶、中介服务、代理收费、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

按照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1.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全省省以下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全面实现“两分开、两分离”,在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加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在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履行政府采购和出让代理职能,实行“管办分离、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实现交易和服务两个环节的相互制衡,促进交易和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2.规范交易平台管理和运行。建立健全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与程序;引入和建设评标专家库电子抽取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电子开标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研究制定各类交易主体交易过程行为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交易各方信用档案,推行交易不良行为网上公示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着力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

3.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管。制定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明确各方监管职责和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强化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切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完善部门联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依法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四)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设和完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打造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线下为一体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发展,积极搭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不断推动不同层级政务服务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上下协同。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新模式,力争3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和跟踪、查询办理进度以及全过程监督,使行政审批工作逐步实现网上资料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的工作目标。

(五)完善政务服务方式,增强基层服务质量和水平

优化乡村服务模式,全面落实乡村免费代办服务机制,发挥好乡村组代办员作用,为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完善乡村集中服务与轮流值班服务模式,推行一人多岗、多人兼职服务模式,有效化解乡村服务人员需求矛盾。依托“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融合“6995”信息平台,大力增强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创新搭建基层党务政务、群众诉求接待、民意收集反馈、便民办事“绿色通道”、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等新平台。

第六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需求分析及预测

6.1总体预测思路

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争当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排头兵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加大改革力度,破除政务服务旧的体制机制障碍,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把公开、透明、高效和利企便民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强力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6.2政务服务需求预测

6.2.1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和高质量。根据各地的经验,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应遵循适度超前、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布实施的基本思路。根据目前需求情况和发展趋势,市区两级场所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县级场所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

6.2.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考虑功能。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停车场所、通风排气设施、电动扶梯、职工食堂、多功能会议室等。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办事群众休息区、工作人员午休场所、档案资料室、消防设施、警备室、网络信息、节能环保等功能性设施设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设置独立的开标区、评标区和候标区、样品展示存放场所等。

6.2.3内装注重细节,确保使用方便。内部装修要注重细节、注重便民、注重节能、注重安全、注重实用,地下停车场要建成智能化的停车场并设置LED指示标牌,建筑物中庭要设置电动遮光帘,银行自动存取款柜员要考虑电子监控设施,后台办公区域应按前台窗口面积的四倍以上设置,在底楼设置政府采购样品展示存放场所。

6.2.4完善功能,加大投入。要按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敞开布局、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要求,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十三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区)要积极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中的基础建设、设施设备制约发展、难以满足需求等问题,促进政务服务提档升级。

第七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重点与发展战略

7.1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宏观发展环境分析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改革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人民群众的期盼,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更加重要、更加紧迫。

7.1.1.政务服务体系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去年以来,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如何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推动跨越发展步伐,关键是推动更多的项目快速落地。政务服务平台是各级政府集中开展审批服务的重要载体,通过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断优化流程,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既能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能为投资者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吸收更多的企业、外商投资,惠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7.1.2.政务服务体系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过硬的措施,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行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把政府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中心办理,通过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和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透明高效运行,能够有效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效防止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树立依法、务实、为民、高效的政府形象。

7.1.3.政务服务体系是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共享政府公共服务的需要。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务服务中心既是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平台,也是一个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政府公共服务的加法,向广大群众提供比较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使广大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利,能够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2政务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

7.2.1政务服务总体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建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以提高“含金量”为重点,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力度。聚焦投资创业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消和下放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把简政放权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协同推进配套改革;三是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途径新办法。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跟进、同步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者”,确保放活不放任,放权不放责;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法治手段规范政府行为,在目录清单基础上逐步向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迈进。

2015年国务院在首次常务会上研究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从制度上根治“审批难”问题。会议决定,推行“一口受理”,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实行“限时办理”,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严格“规范办理”,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坚持“透明办理”,公开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推进“网上办理”,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视察了武汉市民之家、兰考县为民服务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中心等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肯定了政务服务平台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2012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省12万平方米的武汉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时,明确指出:“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看着不舒服”。在考察兰考县为民服务中心时,他又强调指出:“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民服务不能一阵风,虎头蛇尾,不能搞形式主义”。李克强总理考察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时指出:“与百姓健康、安全不直接相关的事项尽量取消审批,加强监管。权力清单要让百姓评议。群众办事顺利了,我们也就顺心了”。

7.2.2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趋势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市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为中心,强化“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中心围着社会转”的服务理念,以“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为契机,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创新服务载体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打造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便捷高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权责清单编制、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等方面,不断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和利益固化的藩篱。

1.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2.市、县(区)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2015年底前全面公开。

3.砍掉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实现“三证合一”、“一证三码”,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4.对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取缔,收费过高的坚决降低。

5.由编办牵头,制定出台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6.全力抓好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实现清单管理,破除中介(“红顶”中介)服务垄断。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不能满足功能需要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空置房、闲置房,进行资源整合,切实保障全面履行政务服务职能的基本需求;有条件的县(区)要学习腾冲县的经验,全力打造集便民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2.建立领导带班制度,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到中心带班。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服务承诺和一次性告知、规范流程、明确标准、缩短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4.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让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估,努力建设办事水平一流、服务水平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优化部门内设机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强调,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引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各单位及内设机构职责,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在业务科(股)室、非业务科(股)室之间的合理配置。把更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调配到主业上来,在各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股)室,行政审批科(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务,实行“一个窗口许可”。

四、全面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

行政审批标准化是一项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方向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坚持“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的改革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充分运用集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审批业务标准管理、审批实施过程管理、审批绩效评估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各级各部门信息资源实时交互、业务无缝对接、线上线下并轨运行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结合相关要求,为每项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压减和规范,减省一切不必要的环节和要求,严格约束审批权,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推动我市率先建成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行政审批权标准化运行体系。

7.3发展重点

7.3.1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市、县区级“两个中心”建设运行成效,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和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市、县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均等化、网络化。

7.3.2提高效能,增强高效化办事能力。加快建立部门窗口“前”、“后”台联动机制,制定完善部门前台后台协同运作、无缝对接机制,着力解决办事脱节、工作断档的问题。

7.3.3抓进驻和授权,提升规范化运行水平。一是抓实项目进驻,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全市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对尚未进驻的事项和办事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不断扩增进驻项目总量,确保应进必进。二是抓实窗口授权,强化督导和协调,着力推动审批服务的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三是抓实窗口运行,坚持“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窗口收费”的运行机制,全面消除“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

7.3.4建章立制,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以政务大厅、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服务窗口为基础,细化、具体化“四型政府”16项制度,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得到落实和体现。坚持和完善以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六件分类办理为重点的服务制度,着力构建派驻单位、中心管理机构、纪检监察、社会各界“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7.3.5互联互通,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统筹规划、需求主导、信息共享、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水平。

7.3.6廉洁透明,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坚持方便群众查询、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二是着力打造阳光交易。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管办分离”的原则和要求,抓好交易进场、硬件完善、程序规范、全程监管、专家库建设等重点工作。

7.3.7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按照“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带服务”的总体思路,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共产党员在政务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7.4发展战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7.5发展原则

7.5.1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全面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政务服务体系。

7.5.2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紧紧围绕加快保山“桥头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5.3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坚持依法、遵规、履程办事,廉洁服务,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现代化办公,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7.5.4注重实效、创新服务。坚持从基层群众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深化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八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

发展规划

8.1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全市已建成市、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6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72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代办点)912个,占应建数的100%。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隆阳区办公场地和市级办公场地为共同租用,昌宁、施甸2个县为借用,龙陵、腾冲县为自建。全市72个乡镇(街道)中,52个乡镇(街道)办公场所为自建,13个乡镇(街道)为借用,5个乡镇(街道)为租用。其中隆阳区:16个乡镇(街道)“两个中心”办公场所均为自建,场所面积最小的为40平方米,最大的为300平方米。施甸县:13个乡镇中,6个乡镇“两个中心”办公场所为自建,6个乡镇为借用,1个乡镇为租用;场所面积最小的为35平方米,最大的为120平方米。腾冲县:18个乡镇“两个中心”办公场所均为自建,场所面积最小的为68平方米,最大的为1656平方米。龙陵县:10个乡镇中,6个乡镇“两个中心”办公场所为自建,4个乡镇为借用;场所面积最小的为41平方米,最大的为286.79平方米。昌宁县:13个乡镇中,6个乡镇“两个中心”办公场所为自建,3个乡镇为借用,4个乡镇为租用;场所面积最小的为32平方米,最大的为500平方米。全市912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代办点)全部正常开展代办服务事项,目前,全市共有5611名村(社区)代办员。

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特点:一是基础薄弱、无项目支撑,总体水平低;二是差距大,除腾冲的县中心能满足需求外,市级和四县(区)中心都难以满足功能要求,且多为租用;三是市、县(区)不如乡村,全市不如腾冲。

8.2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案

8.2.1规划目标

大力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奠定政务服务体系在转变政府职能以及服务重大项目、服务投资企业、服务办事群众方面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政务服务大平台的主导地位。营造“只进一个门,办成所有事”的社会氛围,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推进科学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8.2.2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选址

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街道)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

(二)建筑结构

政务服务中心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宜为二级,宜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结构形式。

(三)建筑面积

以本行政区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满足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求为原则,确定政务(为民)服务场所建筑面积。市政务服务场所建筑面积应为10 000 m2以上,县(区)政务服务场所一级标准应为8 000 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5 000 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3 000 m2以上。乡镇为民服务场所一级标准宜为1 000 m2以上,二级标准宜为500 m2以上,三级标准宜为200 m2以上。村为民服务站应整合资源,有固定、集中的办公场所。

(四)停车场地面积

停车场地面积应满足服务对象办事需要。

(五)建筑外观

一般要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单位名称标识: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中文名称统一为“×××人民政府政务(为民)服务中心”,英文名称统一为“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of ××× People’s Government”,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用中英文金色宋体字横排固定在主体建筑正面显著位置。国旗、国徽:政务服务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或附属广场几何中心处应升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主体建筑正门上方正中处应悬挂国徽。

二、布局与信息系统设施

(一)布局

根据政务服务功能划分为行政审批服务区域、中介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和商务服务区域。并设置档案室、多功能会议室、中心计算机机房、监控室、更衣室、群众休息等候区、机关文化活动室、食堂、物业管理场所、群众诉求受理窗口及接待室、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室及服务窗口、问询投诉及服务对象评议台。

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区域设置受理大厅、开标厅、拍卖厅、评标厅、询标室、竞价室、专家抽取室等交易活动必须的场所。商务服务区提供邮政快递、银行服务、打印复印、电话传真、印章刻制、自助上网等服务。

(二)信息系统设施

信息系统综合布线应满足各功能区域局域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系统、电话通信等信息网络需要和音频视频需要。

三、工作设施

(一)服务大厅设施

配置用于滚动发布各类信息的多媒体电子显示屏、电视屏、触摸屏式信息查询设备;窗口工作所需的资料柜、档案柜、保险柜、物品柜;利民、便民的饮水机、手机充电台、ATM、公用电话等设施。

摆放一定数量的盆栽植物,保持盆体干净整洁。

(二)窗口设施

窗口硬件:部门窗口按工作需要设置为开放式工作前后台,前台台面上方悬挂中英文部门标识牌。工作人员人均一台计算机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打印设备、电话;配备数量适宜的办公用具、桌椅;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所需的文具,在各窗口设置叫号机、评价器;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身份证读卡器、条码扫描器、服务评价器、扫描仪等设备。

窗口软件:窗口计算机应与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并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部门业务专网系统应接入窗口计算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授权书、行政审批专用印章、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及收费专用票据和办事指南。

乡镇(街道)设置窗口为:“党建群团类、经济发展类、综治维稳类、社会事务类、社会保障类”等。办理事项包括民政优抚,民房保险索赔、生育证、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保险索赔,宅基地、临时用地审批,自用材、商品材审批、林权证办理、林权更正及变更,户口、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新农合、新农保业务咨询及办理等业务。

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应整合资源,有固定、集中的办公场所,有办事群众的办事等候、休息场所,有规范的标识标牌,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必需的服务设施。

四、标识

(一)交通指示牌

市、县(区)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指示牌样式可自行设计制作。

(二)窗口指示牌

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窗口吊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主要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服务大厅窗口首问责任岗应挂牌明示。

(三)政务公示牌

服务大厅应设置服务事项公示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首席代表公示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首席代表姓名、照片;工作人员工作牌、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照片等基本信息。

第九章建设与投资

9.1建设重点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项目资金,解决固定的政务服务场所问题。

9.1.1按照“市区共建、资源共享”的思路,建设交通便利、功能齐全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1.2整合资源,新建改建县乡镇为民服务平台,完善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

9.1.3因地制宜,改造和完善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固定、集中办公场所。

9.2投资估算

9.2.1场所建设投资

规划新建市、区“两个中心”及施甸县、昌宁县“两个中心”,需投资15800万元;水长工业园区、猴桥边境经济区、保山市工贸园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四个园区“两个中心”,需投资3600万元;新建、改造和完善17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投资1250万元;改造和完善583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需投资8745万元;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总计投资约为29395万元,占地约为235.1亩。

第十章“十三五”期政务服务体系

保障措施

10.1资金保障

资金压力将是“十三五”期保山市政务服务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关系保山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软环境的重点问题,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关键是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十三五”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争取各级财政立项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筹融资主体多元化,在争取各级财政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支持和帮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坚持筹融资渠道多样化,整合和利用其它部门项目资金建设政务服务体系;三是坚持筹融资结构合理化,努力扩大资本性资金所占比例,在筹集债务性资金的同时,统筹考虑债务结构和偿债能力。

10.2政策保障

加强规划的指导作用,并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1.多方筹集建设用地,保障土地供应,在努力争取国家及省土地指标的同时,建议将政务服务工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调剂。

2.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在计划安排、资金筹措、税费减免返还及外部配套条件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为政务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0.3完善体制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势推进、高位推动的工作态势,将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重点推进规划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财务和资金监管、投融资体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立起职能统一、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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