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30/2015-1228017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5-12-28
文号 保政务发〔2015〕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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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表彰“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之星”和“流动红旗标兵”的通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分中心: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之星”“流动红旗标兵”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评选出来的2014年10月—12月 “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之星”和“流动红旗标兵”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优质服务窗口(1个)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二、优质服务之星

(一)10月优质服务之星(4名)

余江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兰彩艳(市气象局窗口)

李树华(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蒋启波(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支队分中心)

(二)11月优质服务之星(4名)

苏 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傅光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

王晓瑛(市水利局窗口)

秦 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支队分中心)

(三)12月优质服务之星(4名)

田永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陈 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

郁 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彭安朝(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支队分中心)

三、流动红旗标兵

(一)10月流动红旗标兵(1名)

余江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二)11月流动红旗标兵(1名)

苏 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三)12月流动红旗标兵(2名)

田永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彭安朝(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支队分中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窗口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开创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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