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02_Z/2017-0316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3-16
文号 (保政务发〔2016〕14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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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预案和工作制度的通知(保政务发〔2016〕14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机关各科室,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预案》和《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恐防暴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市政务服务中心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恐怖、暴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保山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原则;

(二)生命第一、降低损失原则;

(三)快速反应、争分夺秒原则;

(四)有序处置、先人后己原则。

二、机构设置

(一)领导小组。

成立反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反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兆昆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董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再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  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陶春法  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寸代忠  局办公室主任

        方  勇  局审批服务科科长

        李  毅  局信息技术科科长

        霍福春  局政务督查科科长

        段云燕  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

        杨攀明  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副科长

        张庆云  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副科长

        佘文伟  政务服务大厅第一小组组长

        陆祖军  政务服务大厅第二小组组长

        朱云红  政务服务大厅第三小组组长

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董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寸代忠、霍福春、方勇3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疏散避险、紧急救援、宣传报道三个小组:

1. 疏散避险组。

组   长:方   勇

副组长:段云燕  张庆云 

成   员:佘文伟    朱云红  何丽华   李  钧  杨攀明  刘  穗  杨美渲

工作职责:负责逃生、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事故发生后,在各楼层指定负责人引导人员疏散和避险,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并对负伤人员开展现场救护、现场急救等工作。

2. 紧急救援组。

组  长:寸代忠

副组长:霍福春  杨荣科

成  员:张  琳  杨青云  赵  丹  郑  琳  赵  鹏  王  涛  王  玲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调度和发放等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电话,同时关闭水、电、气等危险源。协助专业救灾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3. 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毅

副组长:陆祖军

成  员:何丽华  刘铮嵘  郗  茜  李  静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安全紧急性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适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报告、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二)应急处置机构。

建立局应对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备队立即按照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具体情况,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组成人员如下:

队  长:董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队长:霍福春  局政务督查科科长

        方   勇  局审批服务科科长

队  员:寸代忠  局办公室主任

        李  毅  局信息技术科科长

        段云燕  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

        杨荣科  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攀明  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副科长

        何丽华  局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李   钧  局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王   玲  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科工作人员

        王   涛  局办公室驾驶员

        佘文伟  政务服务大厅第一小组组长

        朱云红  政务服务大厅第三小组组长

        王世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陈   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李亚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

        丁新颖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

        李  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

        杨清明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民警

三、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告原则。

按照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主体报告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和按照事件分级分类分标准报告原则。

(二)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简要经过、发展趋势、先期处置情况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等。

(三)信息报告要求。

一是责任主体。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处置,严控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有关信息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反恐办和应急办。同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开展处置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二是报告方式。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信息报告方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即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可先用电话直接报告事件初始信息,文字材料后补;续报,即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持续报告事件处置情况;终报,即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置结果及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

三是报告时限。信息报送工作主要由局领导小组宣传报道组负责。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限时报送制度规定。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必须在发生或发现后2小时内报市反恐办和应急办。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早分析、早预测、早发现,并及早向市应急办报告。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补报书面材料。

四、对各类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暴力、威胁。

如果发生以武力方式挟持、逼迫办事群众、单位职工的事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以及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报告。同时立即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迅速进行增援。

应急预备队立即持应急处理器械赶赴现场,依据现场领导要求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护职工和群众安全。采取强制措施时,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在犯罪嫌疑人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宣传教育为主,根据其提出的要求,进行劝说,尽量拖延时间,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不能激化犯罪嫌疑人情绪。

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及他人,应立即予以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

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应当即擒获;不具备擒获条件的,要想办法接近、控制并尽量劝说放弃武力,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处理暴力事件时,要随时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

2.抢夺、抢劫。

如果发生抢夺、抢劫办事群众、单位职工的事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以及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报告。同时立即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迅速进行增援。

当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离开单位时,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立即通知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应急预备队人员紧急集合,组织围捕,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离开单位,立即向领导小组、公安机关报告,察看财物的安全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如犯罪嫌疑人已伤人,立即组织救护,拨打120急救电话。

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跟踪,协助公安机关捉拿嫌疑人;进行抓捕时,要注意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

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机关人员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办公区域范围内发现毒品。

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并加以保护,等待公安机关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报请公安机关前来解决。

4.谋杀、行凶。

当发生谋杀、行凶等恶性案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报告。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立即通知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应急预备队人员紧急集合,组织围捕,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并立即报警,请公安机关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

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视范围,应立即组织追捕、跟踪,协助公安机关组织抓捕,各参加抓捕人员应携带相应器械,保护好自身安全;如犯罪嫌疑人携带爆炸物品、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作案工具,抓捕人员应根据情况进行跟踪、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二)可疑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置程序。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统称可疑物)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以及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报告。

2.保安员和各小组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3.在事态未明了的情况下,保安员和疏散避险组人员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指挥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保安员和紧急救援组人员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当发生爆炸时,疏散避险组应尽快指挥人员撤离现场,预防好火灾等并发灾情,同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组织保安员保护好现场。若有人员伤亡时,应及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三)斗殴、盗窃、醉酒滋事等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当办公区域发生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盗窃等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以及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保安员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各小组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注意保持冷静,不要与肇事者对抗,以保护群众和自身安全为重。

2.若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受伤,应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注意保护现场,不让任何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发现作案工具及赃物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若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现场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由局信息技术科负责建立和完善突发安全紧急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交易中心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置突发安全紧急性事件物资的储备工作。各种恐怖、暴力事件应急物资安排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恐怖、暴力事件应急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附件:1.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2.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对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预备队人员联系方式

3. 保山数码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反恐防暴工作制度

 

一、分析研判制度 

每年初应召开反恐防暴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反恐防暴工作,签订反恐防暴责任书;每年底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安全工作考评讲评通报反恐防暴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结合单位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一次反恐形势分析会,重点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阶段性反恐防暴工作。

二、督导检查制度

反恐防暴领导小组应督促指导搞好反恐防暴演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人员落实相应的稳控措施。督导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人防、物防、技防和反恐防暴演练等情况组织检查。做好本单位反邪教工作,全面加强对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人员的观察防控工作,严密防范“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可疑人员和网上不法分子开展渗透、扰乱、破坏活动。

三 、重点防控制度 

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上班、下班时段和节假日安全防护工作,构建“三道防火墙”。第一道:守园护门。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多方力量,全面抓好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做好上班、下班时段电梯、门口及周边安全防护、交通疏导工作。第二道:安保防卫。严格落实安保制度,搞好问询、登记。发生紧急事态时,安保力量要用得上、用得及时、用出成效。保安人员和技防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始终保持反恐防暴应急器材完好。第三道:应急处突。挑选部分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的干部职工担任反恐防暴应急分队骨干力量,一旦有事发生,快速形成力量并进行有效抵挡。添置一定数量的钢叉、长警棍、短警棍等防暴防护器材供应急人员使用。

四、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必须在发生或发现后2小时内报市反恐办和应急办。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早分析、早预测、早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不误情、不错情、不漏情。

五 、奖励惩处制度

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反恐防暴工作落实不力,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暴恐事件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严肃问责,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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