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172-X-02_Z/2017-0824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投标单位:
根据省、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通知要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6年8月以来对2016年2月1日前各投标单位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退付,但至今仍有部分投标单位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为确保2016年2月1日前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尽快退付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你单位认真核对2016年2月1日前汇交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今尚未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如实填制《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2月1日前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核对表》,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8月30日前送达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若你单位有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请于2017年8
月30日前持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室开具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清退手续。现单位名称与缴纳保证金时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三、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的,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退回你单位2016年2月1日前汇交的各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上述资料可邮寄。
联系人:杨青云;联系电话:0875—2236039;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四楼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67800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