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172-X-02_Z/2017-101006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投标单位:
根据省、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要求,我中心自2016年8月以来对2016年2月1日前收取的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期间,我中心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与部分投标单位进行沟通,同时分别于2016年8月底和2017后4月中旬,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退2016年2月1日前投标保证金的通告》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退2016年2月1日前投标保证金的函》,但至今仍有部分投标单位尚未前来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为确保2016年2月1日前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尽快退付给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核对2016年2月1日前汇交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今未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7年11月31日前,持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室开具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到我中心办理清退手续。现若公司名称与缴纳保证金时名称不一致或公司已注销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所核发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和相关注销资料。
二、逾期未按要求前来办理清退手续的,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退回2016年2月1日前你单位汇交的各项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0875—2236039
张庆云 联系电话:0875—2200019
王 玲 联系电话:0875—2120956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4楼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67800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