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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980172-X-02_Z/2018-0212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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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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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市移民开发局窗口办理事项超时办结情况的通报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

2017年12月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移民开发局窗口办理的“龙新乡龙新社区新寨自然村村民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事项”办件超时。经查,2017年7月4日龙陵县移民开发局将该事项经县政务服务中心转报市移民开发局办理,7月10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该事项分发至市移民开发局,市移民开发局于7月14日予以受理。8月2日,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做出来”申请延期30天;9月14日,因“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申请延期30天;10月26日因“等待评审”申请延期20天,共延期80天,至12月4日“同意项目批复”予以办结。

市移民开发局办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事项,法定时限为30天,承诺时限为15天。在9月14日系统办理超时黄灯警告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就从系统发出了《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监察通知单(审批超时)》,市移民开发局3次申请延期,共延期80天,至12月4日系统亮起红灯后才予以办结,超时1天办结,导致全市投资审批平台事项按时办结率未达到100%,降为99.97%。

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市移民开发局窗口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审批服务事项,导致办件超时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市移民开发局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2017年12月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市移民开发局窗口要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中心各窗口要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纪律和要求,全面抓好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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