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20-0224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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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恢复对外服务的通告

广大服务对象:

为确保政务服务业务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恢复对外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窗口自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起恢复对外服务,作息时间不变(即: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如非紧急业务,建议您推迟到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

  二、提倡“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对可在线上办理的事项,请您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网站等在线查询、申报办理。对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提倡预约方式办理,请您尽可能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在约定时间内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已明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并对大厅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消毒防疫。如您前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务必携带手机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码进出,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为防止交叉感染,请注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握手,避免身体接触,有序进出、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离开大厅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走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

  四、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秩序,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对不按规定扫码进出、未扫码且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法登记本人真实信息的、不规范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业务,并要求配合做好规范、观察、就诊等工作。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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