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19-01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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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相关规定,由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年度统计报表。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门户网站(www.bszwzx.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联系电话0875-2198298。

一、概述

2018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两个中心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一是做到公开内容齐全,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和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工程交易公示公告等,并公开了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二是按照要求,我单位编制、公布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等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三是根据要求,做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交易、产权交易各类招投标信息、经常性工作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需要经过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五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六是强化中心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在局机关设立了群众诉求受理接待室,在政务大厅各窗口设立了群众诉求受理接待窗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规范交易活动管理,加大了交易进场的管理力度。2018年,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305条。

三、完善主动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保山市政务服务网站群、保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中心网站设有政务公开、表格下载、咨询投诉等栏目,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信息技术科有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齐全;确定了政务“12345”政府热线受理办理机制,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受理、回复,保证100%回复率。三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窗口,安装设置6台电子触摸屏提供个人和组织查阅政府信息,通过7台LED大屏幕和2台电视滚动播放政府公开信息;四是设置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五是印制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和一次性告知书摆放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方便办事群众查阅索取。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在局机关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张贴了明显标志,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局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落实授权办理制、项目代办制、并联审批制、联动审批制,认真应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工作。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目录和审批事项更新数据;按“一项一码”工作要求,投资项目100%通过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审批,并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公开年度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信息。2018年1至12月31日,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603个,总投资3198.46亿元。

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35号)文件要求,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按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各类项目信息,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罚没物资处置等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和开标场地安排等信息。2018年,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国有产权招投标等信息9445条。其中工程交易信息5342条,政府采购信息3623条,土地矿权信息139条,国有产权信息131条,其它信息210条。

六、“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1.“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运用推进方面。一是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上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全市共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2091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录入行政许可2543项、行政给付176项、行政处罚28837项、行政确认1261项、行政征收298项、其他行政权力4239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4367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370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11630项,二级及以上办理深度事项占总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未计入比例基数)87.74%。录入事项按要求认真规范完善事项要素,确保市、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保持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要素统一。二是严格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部门办理事项使用省级以上自建网上办事系统(平台)的,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落实;部门办理事项使用省级以下自建网上办事系统(平台)的,按要求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门户整合、事项统一和网上申报渠道无缝衔接,做到业务办理融合;部门办理事项没有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和业务办理系统的,按照“一窗受理”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使用统建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网上办理,应用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流转、审批,基本做到了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

2.“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方面。一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保山市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各级从服务面积、服务标准、功能布局、标识标牌等方面,切实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能满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全面进驻、集中办理的需求。二是全面推进集中服务,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按照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一个窗口综合办”的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规划窗口布局,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明晰的引导、提示标识。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公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三是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全市县级以上政务实体大厅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办公设备和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备配置,配备完善了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和无障碍等便民服务设施。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各部门群众自助服务设备统一集中部署,设立24小时群众自助服务区,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3. 办理服务事项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统一进驻为原则,不进驻是特例”的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凡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全面梳理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等具体办理服务事项,并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实体大厅,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办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严禁服务事项多头受理和“体外循环”。全市市级和县(市、区)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有218个,政务服务事项4387项,部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190个,部门进驻比率87.15%;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集中办理事项3894项,事项进驻比率88.76%。基本实现了办事地点集中、服务职能集中、工作人员集中,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二是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编写规范》要求,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服务)指南的编制,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均按要求将本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事项办事指南编印成册,摆放在各服务窗口供办事群众取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决定文件的通知》要求,部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环节等,不得出现需提交材料的“兜底条款”。四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全市审批和核准类投资项目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项目审批提速达50%以上,促进了重大项目的快速审批和落地。五是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全市各级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按照《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落实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措施,实现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到60%以上。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梳理公示政务服务事项4387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316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72.12%;75个乡镇(街道)梳理公示政务服务事项7277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592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81.46%。严格按照公开公示的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切实开展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服务工作。

4.“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扩展建设推进方面。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发应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小程序设置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3D全景导航、政务动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介超市信息、公共服务、常见问题解答、监督投诉和中心概况共10个功能栏目,实现窗口办理事项排队预约、排队短信通知、排队查询、预约查询等功能、办理事项标准信息查询、政务大厅3D实景引导办事群众准确找到办理窗口等服务功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介超市信息”两个栏目已经同“保山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保山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可访问两个系统所有公示信息;“公共服务”栏目含交警服务、社保服务、公积金查询和中小企业服务等10个民生类移动客户端信息查询。下一步保山市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将逐步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相结合的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解读、行政审批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进,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分类展现形式。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网络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强化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运转。

联系人:刘铮嵘 电话:0875-2232719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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