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补充说明
二、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补充说明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补充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限期整改的通知》保财监〔2018〕24号文件通知要求,对照《保山市本级部门2017年预算公开存在问题清单》,我单位在2017年预算公开过程中,在预算公开完整性上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补充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3.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等具体工作;组织对现有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确定办理具体内容,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示。
5.负责对在政务中心授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考评;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未进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会同监察机关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办理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负责开展对派驻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和配合调解服务窗口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7.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协调与各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送有关政务服务信息。
8.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
11.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
12.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
13.承担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领导和监督管理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内设办公室、政务督查科、审批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6个正科级机构;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科3个科室。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数9名、待消化暂定编制11名、工勤人员3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编制数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内设科室与上年相比增加了一个科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编制数8个,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编制数和内设科室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部门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补充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90.56万元,较上年增51.14万元,同比增26.0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5%;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3.11万元,较上年减 316.21万元,同比减88%,占基本支出的14.85%。人均支出10.37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均支出减9.47万元,减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我单位用财政拨给的收费成本补偿经费支付了169.85万元的“两个中心”信息化建设机房搬迁升级改扩建项目款及心厨房设备采购款。
(二)项目支出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62万元,如局机关及“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两个中心”运行经费、局机关及“两个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建设、等开支。较上年增448.91万元,同比增75.74%,增的原因主要是局机关及“两个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属于上年完工项目,结转到2017年进行验收结算,结转预付项目资金520万元。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3.11万元,较上年减 316.21万元,同比减88%,占基本支出的14.85%。人均支出10.37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均支出减9.47万元,减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我单位用财政拨给的收费成本补偿经费支付了169.85万元的“两个中心”信息化建设机房搬迁升级改扩建项目款及心厨房设备采购款。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