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000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其领导和监督管理的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主要职能分别是: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管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能: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推进平台建设
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
2.着力规范平台运行
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了明晰的引导及指示标识标牌,加强了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擦鞋机、急救包、老花镜、图书阅览、手机充电站、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办事营造了宽松舒适温馨的环境。二是推进集中服务。将涉及民生及公共服务的诸如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就业、税务等部门成建制进驻中心设置综合服务区,在大厅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以“集中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集约效应”。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务”。四是规范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岗工作制、领导进中心值(带)班制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服务行为。五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强化督查巡查,深入整治不正之风,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3.着力抓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
一是狠抓项目进驻与授权,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取件”。二是加强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审批平均提速达50%以上。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梳理项目情况,督促投资项目业主完成“开工信息”、“竣工信息”、年报信息”等上传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竣工的项目,待竣工后完成“竣工信息”上传工作。2018年1至10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按时办结率99.97%。
4.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公开公示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配合市委编办分类清理公开公示“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市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示工作。共清理公示政务服务事项11664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9092项,“一次不跑办结”事项55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二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服务。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公开公示的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2018年1至10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151.12万件,其中:承诺件24万件,即办件127.12万件。
5.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全市共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2091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录入行政许可2543项、行政给付176项、行政处罚28837项、行政确认1261项、行政征收298项、其他行政权力4239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4367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370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11630项,占总事项的87.74%。所录入事项按要求认真规范完善了要素,确保了市、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保持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要素的统一。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大厅建设。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2018年1至10月,全市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25978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理事项66051件,网上申报办理193737件;回复处理网上咨询、投诉260件(次);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3132条(次)。三是开展智能化服务。建设多功能智慧服务大厅,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预约、排号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样表下载等掌上便民服务。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展示大厅,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好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展示大厅,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办事习惯,变现场办为网上办。
6.强化中介超市运行和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加强对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确保运行规范、监管到位,有效保护交易各方权益,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保山市投资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告。2018年1至10月,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04项,选取结束308项,签约项目390项,履约结束464项,项目总成交额2019.81万元,节约资金614.15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2.46%,资金平均节约率23.4%,按时履约率22.88%。
7.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
一是持续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在全面建成运行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加大投入,对服务场所、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等进行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市级于2018年12月13日顺利实施了首个交易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4月实现了省与市之间、州与市之间的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6月、7月实现了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全程电子化;2018年8月底与全省同步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二是规范交易服务行为。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行为规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参与人各方的交易行为。三是推进专家库建设。市级整合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类专家,充实完善了市级专家库,实现了人员整合,资源共享。保山市专家子库于2018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共有850名综合评标专家录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有4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一库”管理、共享共用目标。四是加强交易活动现场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1至10月,共收到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质疑放弃中标10起。五是强化交易信息公开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进场交易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各级各类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可靠。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州市先进单位”;隆阳区、腾冲市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县(市、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三星认证,成为全国电子招标投标领域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检测认证的第一家县级平台,并荣获“2018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共5人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个人”。1至10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8.着力推进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落实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对督查发现的26项共性问题、14项具体问题和个别县(区)存在10项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做到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定期报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存在的各项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9.完成“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
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时限要求,制定建设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于2018年3月建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制定出台了《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从机制上保证平台运行顺畅有序。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在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设立政府热线话务中心,配置7名工作人员实行7×12小时话务服务。同时,同步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于2018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在年底前将建成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4至10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工单566件,办结557件(交办480件、直接答复77件),办结率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94,12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70,903.62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220.00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相比增长3,892,202.90元,增长比例50.54%,增长的原因:一是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增2个(“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和“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914300.00元,增长比例37.83%。二是人员统一调整基本工资增长880,382.90元,增长比例11.39%.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等增长74,300.00元,增长比例1%。四是同级就业中心拨入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增长23,220.00元,增长比例0.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94,123.62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603.80元,占总支出的29.64%;项目支出10,549,519.82元,占总支出的7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长1,410,684.84元,增长比例10.39%,形成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长880,384.40元,增长比例28.71%。二是劳务费增长7,403.34元。三是2018年增加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和“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项目,增长455,997.1元,增长比例6.81%。四是市就业中心拨入的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增长23,220.00元,增长比例5.47%。五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两个中心”搬迁项目预付款)支出增长3,4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44,603.80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长954,687.74元,增长比例27.36%,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长880,384.40元,增长比例28.72%;二是2018年我单位增加了2名服务人员,劳务费增长47,803.34元,增长比例11.17%。三是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增长23,200.00元,增长比例5.47%。四是住房补贴政增长3,300元,增长比例0.78%。经测算,在职人员每年人均支出164,61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49,519.8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55,997.10元,增长比例57.6%,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两个中心”搬迁项目预付款)支出增长3,400,000.00元,增长比例50.8%。二是增加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和“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项目两个项目,增长455997.10元,增长比例6.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00元。2.“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1,929,738.00元,其中:租赁费1,746,536.40元,物业管理费183,202.00元。3.“12345”政府热线外包服务及运行经费项目支出520,000.00元,其中:维修维护费(外包服务费)48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4.“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699,781.42元,其中:其中:办公费489,521.90元,印刷费1,620.00元,咨询费18,000.00元,水费20537.02元,电费75,209.75元,邮电费322,544.00元,物业管理费150,202.00元,差旅费78,171.00元,维修维护费103,340.00元,培训费33,700.00元,公务接待费3,756.00元,劳务费142,359.75元,其他交通费22,942.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扶贫挂钩户春节慰问费)39,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1,900.00元。5.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0,903.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增长4787464.84元,增长比例47%,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长880,384.40元,增长比例28.72%;二是2018年我单位增加了2名服务人员,劳务费增长47,803.34元,增长比例11.17%。三是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增长23,200.00元,增长比例5.47%。四是住房补贴政增长3,300元,增长比例0.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24,19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2%。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254,284.82元,其中:行政运行2,925,249.00元、一般管理事务支出10,549,519.82元、机关服务657,516.00元、事业运行122,000.00元。(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914.00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91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4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支出443,40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住房补贴3,29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32.41元,完成预算的3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16.41元,完成预算的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16.00元,完成预算的1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二是规范“三公经费”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规定,对不完整、不规范、超 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6,025.25元,减少6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5.07元,减少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600.18元,减少83.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 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二是规范“三公经费”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规定,对不完整、不规范、超 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16.41元,占62.38%;公务接待费支出20,816.00元,占37.6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16.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16.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开展扶贫工作及到省级参加相关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一是用于接待省级相关部门到我市开展调研及监督指导工作的接待,约15批次150人次。二是接待外地州兄弟单位到我市开展调研、学习考察工作的接待,约10批次100人次。三是接待扶贫挂钩点及扶贫户到我局请示汇报工作接待,约25批次,25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776.20元,比2017年相比增长74,703.34元,增长比例17.6%,增长的原因一是2018年我单位增加了2名服务人员,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增长47,400.00元,增长比例11.17%;二是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增长23,200.00元,增长比例5.47%;三是住房补贴增长3,300.00元,增长比例0.78%,四是办公费增长803.34元,增长比例0.18%。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60,656.79元、水费16,400.00元、差旅费48,690.00元、公务招待费17,060.00元、劳务费48,100.00元、工会经费72,931.00元、福利费7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16.41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租车费)199,7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8,218,118.20元,其中,流动资产4,870,026.20元,固定资产7,128,33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6,219,7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90,576.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长1,458,625.00元,固定资产增长1,589,6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64,758,641.00元,其他资产(委托代理资产-投标保证金)减少38,538,88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保山市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投入方面,软件平台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不用投入建设。保山市只需要做好政务大厅智能化设备采购和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面,需要对现有平台系统进行扩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内容主要为:一是政务大厅引导设备,主要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和智能查询终端等引导设备;二是政务大厅自助服务设备,主要有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样表终端和自助证照打印终端等办事群众自助设备;三是窗口工作人员使用的智能确认签证评价一体机和一体化高拍仪等网络办公设备;四是在原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建设上新增加的信息安全保障设备,主要有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正版网络杀毒软件和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扩建内容为:一是适时备份存储系统建设;二是系统服务器负载扩建;三是系统“双回路”供电设备扩建;四是远程适时在线监督系统和远程异地开评标系统扩建;五是交易监督管理中心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试点工作方案》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95号)要求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项目立项、招标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信息技术科李毅、刘铮嵘、办公室杨荣科等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8年度我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招标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保山市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投入方面,软件平台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不用投入建设。保山市只需要做好政务大厅智能化设备采购和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面,需要对现有平台系统进行扩建,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事项梳理入库、平台系统运用测试和运用培训等工作,已进入政务大厅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阶段,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引导区,智能排队叫号系统1套,其中:排队叫号主机(立式)2台,窗口显示屏和系统对接设备60个,呼叫器60台,LED控制卡60个,窗口显示屏60个,叫号显示屏6台,多媒体控制盒6台。智能触摸终端系统1套,其中:触摸屏4台,身份证读卡器4台。55寸立式信息发布屏2块。大厅管理系统1套。二是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终端1套,自助样表终端1套,评价触摸屏2台,自助证照打印终端1台,自助填表终端1台,自助文件取件柜1组,自助手机充电桩4个。三是窗口区,智能确认签证评价一体机100台,一体化高拍仪(高拍仪、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卡器、指纹采集、人证合一)50台。四是信息安全保障,服务器操作系统3套,网络杀毒软件1套,数据存储备份1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中心服务窗口设置,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了明晰的引导及指示标识标牌,加强了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擦鞋机、急救包、老花镜、图书阅览、手机充电站、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办事营造了宽松舒适温馨的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大厅建设,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实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2018年1至12月,全市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287794件。五是开展智能化服务。建设多功能智慧服务大厅,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预约、排号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样表下载等掌上便民服务。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展示大厅,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好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展示大厅,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办事习惯,变现场办为网上办。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租赁场地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一层、七层局部和二层、三层、四层,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4554.4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9558.83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995.64平方米),分别是:2号楼第一层2434.12平方米,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2号楼第二层3169.08平方米,为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2号楼第三层3881.22平方米,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含中介超市、便民服务超市)使用;2号楼第四层3881.22平方米,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使用;2号楼B栋第七层1188.83平方米,为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局、社保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场所使用。按照共同使用、共同承担(各承担50%)的原则,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承担50%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018年市级应承担的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需1,930,000.00元,具体分项如下:
(1)办公用房租金1,750,000.00元
市、区共同租用的面积共计14554.47平方米,经测算,平均20元/月.平方米,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支付给永投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共计3,500,000.00元,按照各承担50%计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应承担办公用房租金1,750,000.00元。
(2)物业管理费180,000.00元
经测算,市、区共同租用的面积共计14554.47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照2元/月.平方米计算,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支付给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共计360,000.00元,按照各承担50%计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应承担物业管理费18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组织办公室寸代忠、杨荣科等相关人员,联合保山永投公司、昌源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我单位“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租赁面积、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合同鉴定工作,已进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工作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93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资金1,929,738.40元,其中:其中:办公用房租金,1,746,536.4元,物业管理费183,202.00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04项,选取结束308项,签约项目390项,履约结束464项,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三: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热线“民生直通车、发展助推器、行风检测仪、决策信息源”的作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7号)要求,保山市于2018年3月30日如期建设开通了“12345”政府热线,并完成了“96128”政务服务热线的升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政府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9号)的有关决定,明确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承担“12345”政府热线和“96128”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组织信息技术科李毅、刘铮嵘、办公室寸代忠、杨荣科等相关人员,联合保山电信公司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我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府热线服务外包协议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机构审批、科室组建、人员到位等工作,并与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完成《保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府热线服务外包协议》的鉴定,已进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工作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18〕130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52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资金520,000.00元,其中:其中:外包服务费48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3月建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制定出台了《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从机制上保证平台运行顺畅有序。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在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设立政府热线话务中心,配置7名工作人员实行7×12小时话务服务。同时,同步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4至10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工单566件,办结557件(交办480件、直接答复77件),办结率98%。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四: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68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窗口和超市工作人员为220多人,年接待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约100万人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内设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3个业务机构,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等候区6个、报名接待区3个,年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为确保市级“两个中心”的正常运转,2018年度财政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预计需要1,7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办公室寸代忠、杨荣科等相关人员,仔细对对2018年度进驻两个中心“两个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及近三年来所需的办公经费进行综合分析,完成了部门预算“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工作,已进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工作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7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699,781.42元,其中:办公费529,521.90元,印刷费,16,200.00元,咨询费,18,000.00元,水费20,537.02元,电费75,290.75元,邮电费322,544.00元,物业管理费147,000.00元,差旅费78,171.00元,维修维护费103,320.00元,培训费33,700.00元,公务接待费3,756.00元,劳务费,142,359.75元,其他交通费22,942.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扶贫挂钩户春节慰问费)39,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1,9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04项,选取结束308项,签约项目390项,履约结束464项,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公管〔2018〕103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硬件环境建议方案的通知》(云公管发〔2018〕3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州市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建设,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根据“方案”要求,保山市需要建设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和在线监督系统,结合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际,2018年新增建设3间远程异地评标室,新增建设1间询标答疑室、1间竞谈室和1间电子化在线监督室。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组织信息技术科李毅、刘铮嵘、办公室寸代忠、杨荣科等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我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目前,已进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工作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18〕130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扩建项目资金1,0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新增建设3间远程异地评标室,新增建设1间询标答疑室、1间竞谈室和1间电子化在线监督室。具体扩建项目清单如下:(1)评标室嵌入式终端3套。(2)音控一体设备3套。(3)评标室摄像机3台。(4)评标室显示系统设备3套。(5)嵌入式远程监管终端系统2套。(6)中控主机1套。(7)编程软件1套。(8)电源控制系统1套。(10)询标答疑硬件设备1套。(11)无线呼叫系统12套.(12)服务器扩容1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市级于2017年12月13日顺利实施了首个交易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4月实现了省与市之间、州与市之间的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6月、7月实现了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全程电子化;2018年8月底与全省同步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二是推进专家库建设。市级整合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类专家,充实完善了市级专家库,实现了人员整合,资源共享。保山市专家子库于2018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共有850名综合评标专家录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有4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一库”管理、共享共用目标。三是加强交易活动现场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1至10月,共收到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质疑放弃中标10起。四是强化交易信息公开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进场交易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各级各类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可靠。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州市先进单位”;隆阳区、腾冲市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县(市、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三星认证,成为全国电子招标投标领域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检测认证的第一家县级平台,并荣获“2018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共5人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个人”。1至10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山市“两个中心”整体搬迁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新址总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于2017年2月实施了搬迁。搬迁后,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其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就业中心、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市国税办事大厅成建制进驻,实行集中办事。市、区“三个中心”搬迁后在服务环境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上均得到了较大提升。二是整合资源,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做强、做优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平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董再香为组长,组织信息技术科李毅、刘铮嵘、办公室寸代忠、杨荣科等相关人员,一是采取同城共建、资源共享的模式,全力推进市、区“两个中心”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二是整合服务资源,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了以“网络为主、实体为辅”的市、县(市、区)两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网上入驻机构2176家(其中:企业1904家、事业单位263家、社会团体9家),入驻资质(可提供服务类型)2967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16〕445号)文件,下达结转结余项目资金—3,4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两个中心”整体搬迁项目资金3,400,000.00元,其中:维修维护费142,220.00,办公设备购置3,257,78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新增建设3间远程异地评标室,新增建设1间询标答疑室、1间竞谈室和1间电子化在线监督室。具体扩建项目清单如下:(1)评标室嵌入式终端3套。(2)音控一体设备3套。(3)评标室摄像机3台。(4)评标室显示系统设备3套。(5)嵌入式远程监管终端系统2套。(6)中控主机1套。(7)编程软件1套。(8)电源控制系统1套。(10)询标答疑硬件设备1套。(11)无线呼叫系统12套.(12)服务器扩容1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市级于2017年12月13日顺利实施了首个交易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4月实现了省与市之间、州与市之间的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18年6月、7月实现了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全程电子化;2018年8月底与全省同步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二是推进专家库建设。市级整合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类专家,充实完善了市级专家库,实现了人员整合,资源共享。保山市专家子库于2018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共有850名综合评标专家录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有4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一库”管理、共享共用目标。三是加强交易活动现场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1至10月,共收到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质疑放弃中标10起。四是强化交易信息公开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进场交易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各级各类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可靠。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州市先进单位”;隆阳区、腾冲市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县(市、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三星认证,成为全国电子招标投标领域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检测认证的第一家县级平台,并荣获“2018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共5人被评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个人”。1至10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②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其领导和监督管理的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主要围绕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开展工作,“两个中心”进驻68个单位(市级39个、区级29个),窗口工作人员286人,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市级29个、区级71个)、2个综合窗口(市、区各1个)、3个服务超市(市级2个、区级1个),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6间、专家抽取室2间、专家物品储藏室1间、受理大厅1个。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保政务发〔2018〕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如下:
① 抓平台基础建设。在巩固提升市级“一中心两超市一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整合资源,持续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全市“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②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模式,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确保投资项目100%实现系统运行、集中审批。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流程梳理、优化和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重点压缩关系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和全民创业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限,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项目审批高效化。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审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这个平台,通过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验、会议协调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审批提速。
③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抓好统筹协调,做好正式系统应用工作。加快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优化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主题服务区域,合理配置智能化集成设备。继续梳理完善可集成办理的主题(项目)化服务项目,不断拓展、扩宽主题(项目)化服务领域,积极打造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④ 全面实施为民办事“一次办结”工作。在认真总结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正式运行,以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一次办结”的愿望和要求,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为民办事“一次办结”工作,切实增强各级中心为民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⑤ 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大中介超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中介超市健康有序发展。配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完善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优化清单要素,取缔不合法、不合理中介服务。开展中介机构清理,理清中介机构获得源头,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不断探索建立并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合同管理、收费公示、执业记录和清退淘汰惩戒机制,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发展。
⑥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围绕体制机制建设标准化、交易范围标准化、电子化平台建设标准化、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交易流程标准化、交易服务标准化、交易监督标准化、信息公开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继续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114,8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8,714,8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3,400,000.00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800.00元、项目支出9,030,000.00元。
②年度收入情况。2018年全年收入共计14,994,123.61元,其中:财政拨款11,570,903.62元、其他收入23,2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3,400,000.00元。
③年度支出情况。2018年全年支出共计14,994,123.61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603.8元、项目支出10,549,519.82元。
④年末结转项目资金0万元。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第一: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第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②组织实施。
第一: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第二: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第三: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③实施评价。
第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第二: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第三: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第四: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第五: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等资料分析:
②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③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度及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计算分析:
①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我委核对2018年度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2018年度实际在职人数为27人(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8人),机构编制人数为20人(不含行政待消化暂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09%。
②“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5,332.41元,比上年减少106,100.00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5.73%。
③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分析。
2017年度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6,693,522.72元,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额为10,549,519.82元。
(3)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产业﹝2018﹞1号)。2018年部门决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对、计算分析:
②预算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2,114,800.00元,调整追加2,879,300.00元,决算数14,970,903.62元。
③预算调整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财政年初预算资金12,114,800.00元,调整追加2,879,300.00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4,970,903.62元,预算调整率为23.77%,均通过财政预算调整。
④支付进度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14,970,903.62元,支出预算数14,970,903.62元,支付进度率100%。
⑤结转结余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⑥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年末结转资金总额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为340,000.0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⑦公用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18年度年初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507,403.00元,公用经费决算总额为498,776.20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8.3%。
⑧“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50,000.00元,“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55,332.41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87%。
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率0。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④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
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⑤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⑥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⑦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128,332.00元,实际有效使用7,128,332.00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5)产出情况分析
①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了明晰的引导及指示标识标牌,加强了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擦鞋机、急救包、老花镜、图书阅览、手机充电站、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办事营造了宽松舒适温馨的环境。三是推进集中服务。将涉及民生及公共服务的诸如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就业、税务等部门成建制进驻中心设置综合服务区,在大厅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以“集中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集约效应”。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务”。全市共有190个单位、389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五是规范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岗工作制、领导进中心值(带)班制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服务行为。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六是狠抓项目进驻与授权,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取件”。七是加强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审批平均提速达50%以上。2018年1至10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按时办结率99.97%。八是公开公示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2018年1至10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151.12万件,其中:承诺件24万件,即办件127.12万件。九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2018年1至10月,全市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25978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理事项66051件,网上申报办理193737件;回复处理网上咨询、投诉260件(次);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3132条(次)。十是开展智能化服务。建设多功能智慧服务大厅,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预约、排号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样表下载等掌上便民服务。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展示大厅,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好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展示大厅,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办事习惯,变现场办为网上办。十一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参与人各方的交易行为,市级整合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类专家,充实完善了市级专家库,实现了人员整合,资源共享。保山市专家子库于2018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共有850名综合评标专家录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有4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一库”管理、共享共用目标。1至10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十二建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完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建成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4至10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工单566件,办结557件(交办480件、直接答复77件),办结率98%。
②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已实际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数,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③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2018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指标。质量达标率达100%。
④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18年度,超额完成由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00%。
(5)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分析。
2018年1至10月,一是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二是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
②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审批平均提速达50%以上。三是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五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③生态效益分析。
根据抽查项目,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审查,并取得报告。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通过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满意度达99%。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第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第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