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其领导和监督管理的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主要职能分别是: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管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能: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着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区两级率先建成的基础上,要求其他县(市)全面启动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隆阳区以奖代补方式投入160多万元改造提升3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平台;率先试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将网上大厅从区、乡两级延伸至村(社区),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区、乡、村三级运用,基本做到了群众办事“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腾冲市加大投入,加强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昌宁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2020年上半年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整体搬迁入驻。
2. 着力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狠抓部门和项目进驻,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持续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将新开办企业需要办理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申领发票等事项整合到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2019年1—12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129353人次,受理审批事项2569300件,办结2567126件,按时办结率100%。
3.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认真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并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延伸,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2019年1—12月,全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9201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结事项28937件,网上申报办结63079件,回复处理政务互动154件(次),发布政务动态2019条(次)。
4.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将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共11664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公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1907165件(次),其中:承诺件312383件(次)、即办件1594782件(次)。
5. 着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狠抓项目进驻与授权,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一为企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有效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2019年1—12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657个,涉及事项4260件,投资概算4283.05亿元,按时办结率100%。
6. 着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1月10日,全市各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可以通过APP轻松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我知我用我推广”工作要求,强化宣传,率先应用,带头推广,为“办事通”APP上线运行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上线运行以来,截至12月底,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154841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39375件。
7. 着力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运行。在2018年建成运行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将原“96128”热线(已停止使用)整合为“12345”政务热线。结合机构改革,根据《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及时收集更新完善了市“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共787条),建成了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从2019年11月1日起,热线平台延长了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2019年1—12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受理工单6751件,其中:投诉类635件,占9.41%;咨询类4016件,占59.49%;建议类122件,占1.81%;求助类1961件,占29.05%;表扬及反馈17件,占0.25%。办结6734件,办结率99.75%。
8. 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和服务。扎实开展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对中介超市的信用评价监管,不断提高按时履约率和提速率,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确保了规范运行;严格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制、执业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合同管理制,实现购买中介服务无区域性、歧视性、行业垄断性限制,不断提高投资审批项目中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2019年1—12月,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246项,选取结束250项,签约项目301项,履约结束405项,项目总成交额1249.29万元,节约资金374.51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3.17%,资金平均节约率15.94%,按时履约率39.01%。
9. 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要求,从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交易范围标准化、电子化平台建设标准化、交易服务标准化等入手,全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并实现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从8月1日起,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的各类保证金,已正式启用保证金管理系统实施代收代退工作,确保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时、准确退付。截至12月底,线上退还各类投标保证金1085笔、金额4754.3万元,退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555.96元。2019年1—12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145项,完成交易金额317.67亿元,节约资金11.51亿元,增价5.85亿元。其中有58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10. 着力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自4月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19年12月底,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513家(包括临时供应商),上架29850余个商品,涉及1110余种类别;全市(包括县、市、区)1095个预算单位有525个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完成交易2602笔,交易金额4138.56万元。“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17749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7495.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16627.95元,下降50.54%。
形成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93407.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减少2684043.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88682.1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04.00元)。2.其他收入(住房补贴)减少23220元。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71237.47元。三是2019年申报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0000.00元;四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232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177495.67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756.76元,占总支出的56.7%;项目支出3973738.91元,占总支出的4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816627.95元,下降38.79%。形成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084043.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88682.1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04.00元;)。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71237.47元。三是2019年申报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0000.00元;四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23220.00元;五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减少3400000.00元(市级“两个中心”搬迁项目),该项目已在2018年度清算,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3756.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152.96元,增长17.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89290.00元,增长17.66%;津贴补贴增加133386.00元,增长10.78%;绩效工资(奖金)增加128328.00元,增长11.34%。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均支出167863.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3738.91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5757809.91元,下降62.33%。
形成原因:一是市级“两个中心”搬迁项目(上年结转结余项目)减少3400000.00元;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减少2000000.00元;三是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建设项目减少1000000.00元;四是“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减少371237.47元。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与2018年相比2019年少了3该项目。二是与2018年相比财政压缩了 “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371237.47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级“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项目2149719.97元。2019年我单位租用办公用房面积8046.64平方米,年租金支出173.34万元,年物业管理41.63万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确保了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的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和其他公司、企业进驻的3个服务超市对外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工作;确保了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2.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1304018.94元。2019年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30.4万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确保了“两个中心”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介服务工作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得以顺利开展。2019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按时办结率99.97%;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
3.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项目520000.00元。2019年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12345”政府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共受理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工单566件,办结557件(交办480件、直接答复77件),办结率9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749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816627.95元,下降38.79%。形成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084043.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88682.1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04.00元;)。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2170.48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71237.47元。三是2019年申报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减少2000000.00元;四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23220.00元;五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减少3400000.00元(市级“两个中心”搬迁项目),该项目已在2018年度清算,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6337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2%。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3994841.54元,其中:其中:基本工资1261362.00元、津贴补贴1371131.00元、奖金(政府绩效和年终一次性奖金)838431.00元、绩效工资421586.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失业保险)66171.54元、医疗费(职工体检费等)40360.00元。(2)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94258.7元,其中:办公费125492.23元、水费17788.98元、电费92338.73元、邮电费1599.4元、物业管理费377771.6元、差旅费51332.00元、维修(护)费355750.00元、租赁费1733948.37元、培训费8757元、公务接待费11322.00元、劳务费(购买服务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86276.83元、委托业务费(12345政府热线服务费)420000元、工会经费(缴纳市总工会经费)63578.36元、福利费101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86.20元、其他交通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2713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广告费)93362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费)480.00元。(3)资本性支出67379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73795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23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238.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68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18861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066.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2019年度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08.20元,完成预算的4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86.20元,完成预算的7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22.00元,完成预算的18.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实际接待人次比年初预算的接待人次减少330人次左右。二是公务用车实际耗油比年初预算减少1000升左右。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224.41元,下降3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30.21元,下降2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94元,下降45.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范畴和标准。二是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四是规范“三公经费”财务报销手续,对不完整、不规范、超 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86.20元,占70.29%;公务接待费支出11322.00元,占29.7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86.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86.2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及到市外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6800.00元、维修费8166.20元、过路过桥费2000.00元、保险费982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1)乡镇人员来我单位请示汇报相关扶贫攻坚工作等产生的接待10批次62人次。(2)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单位请示汇报政务服务建设相关事项工作等7批次56人次。(3)省级及外州市政务服务系统到我单位调研接待3批次44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3756.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152.96元,增长17.08%,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4708961.97元,其中:基本工资1261362.00元、津贴补贴1371131.00元、奖金(政府绩效和年终一次性奖金)838431.00元、绩效工资42158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238.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61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065.9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失业保险)66171.54元、医疗费(职工体检费等)40360.00元。(2)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0414.79元,其中:办公费49745.00元、水费11048.50元、电费23962.37元、邮电费1224.40元、差旅费26002.00元、培训费5441.96元、公务招待费9071.00元、劳务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补助)48000.00元、工会经费(上缴市总工会)63578.36元、福利费101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86.2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24536.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费)480元。(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39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7670399.39元,其中,流动资产46217.10元,固定资产7757482.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0700.00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投标保证金)29416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3310.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018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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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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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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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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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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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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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7670399.39
| 46217.1
| 77574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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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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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116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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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700.00
| 294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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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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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市级“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租赁场地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和七层、十四层、十五层局部,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5323.87平方米,比2018年增加769.4平方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因办公需要,由原来在七层搬迁至十四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四层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控室,原档案室搬迁至十五层。市、区“两个中心”具体楼层租用面积分别是:2号楼第一层2434.12平方米,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第二层3169.08平方米,为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第三层3881.22平方米,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含中介超市、便民服务超市)使用,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第四层3881.22平方米,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B栋第七层1188.83平方米,为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场所,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B栋第十四层567.94平方米,为市社保中心办公场所,市级承担100%费用;2号楼B栋第十五层201.46平方米,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室和办公室,市级承担100%费用。
(1)办公用房租金1931280.00元
根据分摊面积测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租用面积共计8046.64平方米,按20元/月.平方米计算,每年需支付租金1931280.00元。
(2)物业管理费218720.00元
根据分摊面积测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租用面积共计8046.64平方米,按2元/月.平方米计算,每年需支付物业管理费21872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15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2149912.40元,其中:办公用房租金1931192.40元,物业管理费218720.00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1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四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五是“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可以通过APP实现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六是“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办结率99.75%。七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九是“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单位“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6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规定,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
虽然2019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二:1.项目名称: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2号)明确的职能,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制定出台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从机制上保证平台运行顺畅有序。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在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设立政府热线话务中心,配置7名工作人员实行7×12小时话务服务。同时,同步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市“12345”政务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52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资金52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外包服务费)42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收集更新完善了市“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共787条),建成了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从2019年11月1日起,热线平台延长了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1—12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受理工单6751件,其中:投诉类635件,占9.41%;咨询类4016件,占59.49%;建议类122件,占1.81%;求助类1961件,占29.05%;表扬及反馈17件,占0.25%。办结6734件,办结率99.7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单位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规定,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
虽然2019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三:1.项目名称: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68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窗口和超市工作人员为220多人,年接待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约100万人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等候区6个、报名接待区3个,年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为确保市级“两个中心”的正常运转,2019年度财政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预计需要17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304018.94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76.71%。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304018.94元,其中:办公费7.547.23元,水费6740.48元,电费68376.36元,邮电费375.00元,差旅费25330.00元,维修维护费317800.00元,培训费3315.04元,公务接待费2251.00元,劳务费138276.83元,其他交通费26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扶贫村扶贫经费)9336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69895.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1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四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五是“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可以通过APP实现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六是“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办结率99.75%。七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九是“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6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规定,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
虽然2019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所属事业单位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督查(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政务热线)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中介超市管理科。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
2019年度在职人员编制数为2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人员编制10名,实有在职人数为3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9人。年末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如下:一是着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区两级率先建成的基础上,指导其他县(市)全面启动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着力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持续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将新开办企业需要办理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申领发票等事项整合到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2019年1—12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129353人次,受理审批事项2569300件,办结2567126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认真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并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延伸,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2019年1—12月,全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9201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结事项28937件,网上申报办结63079件,回复处理政务互动154件(次),发布政务动态2019条(次)。四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将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共11664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公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1907165件(次),其中:承诺件312383件(次)、即办件1594782件(次)。五是着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一为企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有效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2019年1—12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657个,涉及事项4260件,投资概算4283.05亿元,按时办结率100%。六是着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1月10日,全市各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可以通过APP轻松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我知我用我推广”工作要求,强化宣传,率先应用,带头推广,为“办事通”APP上线运行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上线运行以来,截至12月底,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154841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39375件。七是着力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运行。收集更新完善了市“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共787条),建成了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从2019年11月1日起,热线平台延长了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2019年1—12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受理工单6751件,其中:投诉类635件,占9.41%;咨询类4016件,占59.49%;建议类122件,占1.81%;求助类1961件,占29.05%;表扬及反馈17件,占0.25%。办结6734件,办结率99.75%。八是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和服务。扎实开展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对中介超市的信用评价监管,不断提高按时履约率和提速率,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确保了规范运行;严格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制、执业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合同管理制,实现购买中介服务无区域性、歧视性、行业垄断性限制,不断提高投资审批项目中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2019年1—12月,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246项,选取结束250项,签约项目301项,履约结束405项,项目总成交额1249.29万元,节约资金374.51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3.17%,资金平均节约率15.94%,按时履约率39.01%。九是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要求,从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交易范围标准化、电子化平台建设标准化、交易服务标准化等入手,全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并实现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从8月1日起,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的各类保证金,已正式启用保证金管理系统实施代收代退工作,确保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时、准确退付。截至12月底,线上退还各类投标保证金1085笔、金额4754.3万元,退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555.96元。2019年1—12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145项,完成交易金额317.67亿元,节约资金11.51亿元,增价5.85亿元。其中有58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十是着力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自4月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19年12月底,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513家(包括临时供应商),上架29850余个商品,涉及1110余种类别;全市(包括县、市、区)1095个预算单位有525个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完成交易2602笔,交易金额4138.56万元。“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569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8056900.00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56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86900.00元、项目支出4370000.00元。年度收入情况。2019年全年收入共计9177495.67元,其中:财政拨款9177495.67元。年度支出情况。2019年全年支出共计9177495.67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756.76元、项目支出3973738.91元。年末结转项目资金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①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①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②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③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实施评价。①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②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③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④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⑤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目标设定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等资料分析。①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②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预算配置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19〕27号)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计算分析:①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我局核对2019年度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在职人数为31人(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9人),机构编制人数为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09%。②“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9108.20元,比上年减少17200.00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8.9%。③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分析。2019年度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3979700.00元,2019年度项目支出总额为267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19〕27号)及2019年部门决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对、计算分析:①预算完成情况分析。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数8056900.00元,调整追加1120595.67元,决算数9177495.67元。②预算调整情况分析。2019年度,部门财政年初预算资金8056900.00万元,调整追加1120595.67元,调整后预算资金9177495.67元,预算调整率为23.77%,均通过财政预算调整。③支付进度情况分析。2019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9177495.67元,支出预算数9177495.67元,支付进度率100%。④结转结余情况分析。2019年度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⑤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2019年度部门年末结转资金总额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⑥公用经费控制情况分析。2019年度年初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540700.00元,公用经费决算总额为494314.79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8.3%。⑦“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2019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95000.00元,“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9108.2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0.11%。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率0。预算管理情况分析。根据《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②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④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的《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19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19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②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③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1562897.00元,实际有效使用11562897.00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3)产出情况分析: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①在市、区两级率先建成的基础上,指导其他县(市)全面启动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②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将新开办企业需要办理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申领发票等事项整合到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2019年1—12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129353人次,受理审批事项2569300件,办结2567126件,按时办结率100%。③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延伸,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2019年1—12月,全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9201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结事项28937件,网上申报办结63079件,回复处理政务互动154件(次),发布政务动态2019条(次)。④将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共11664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清单,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1907165件(次),其中:承诺件312383件(次)、即办件1594782件(次)。⑤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2019年1—12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657个,涉及事项4260件,投资概算4283.05亿元,按时办结率100%。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1月10日,全市各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可以通过APP轻松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我知我用我推广”工作要求,强化宣传,率先应用,带头推广,为“办事通”APP上线运行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上线运行以来,截至12月底,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154841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39375件。⑦收集更新完善了市“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共787条),建成了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从2019年11月1日起,热线平台延长了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2019年1—12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受理工单6751件,其中:投诉类635件,占9.41%;咨询类4016件,占59.49%;建议类122件,占1.81%;求助类1961件,占29.05%;表扬及反馈17件,占0.25%。办结6734件,办结率99.75%。⑧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对中介超市的信用评价监管,不断提高按时履约率和提速率,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确保了规范运行;严格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制、执业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合同管理制,实现购买中介服务无区域性、歧视性、行业垄断性限制,不断提高投资审批项目中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2019年1—12月,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246项,选取结束250项,签约项目301项,履约结束405项,项目总成交额1249.29万元,节约资金374.51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3.17%,资金平均节约率15.94%,按时履约率39.01%。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并实现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从8月1日起,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的各类保证金,已正式启用保证金管理系统实施代收代退工作,确保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时、准确退付。截至12月底,线上退还各类投标保证金1085笔、金额4754.3万元,退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555.96元。2019年1—12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145项,完成交易金额317.67亿元,节约资金11.51亿元,增价5.85亿元。其中有58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⑩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自4月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19年12月底,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513家(包括临时供应商),上架29850余个商品,涉及1110余种类别;全市(包括县、市、区)1095个预算单位有525个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完成交易2602笔,交易金额4138.56万元。“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完成及时情况分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已实际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数,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质量达标情况分析。2019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指标。质量达标率达100%。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2019年度,超额完成由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00%。
(4)效果情况分析:经济效益分析。①2019年1—12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657个,涉及事项4260件,投资概算4283.05亿元,按时办结率100%。②2019年1—12月,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246项,选取结束250项,签约项目301项,履约结束405项,项目总成交额1249.29万元,节约资金374.51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3.17%,资金平均节约率15.94%,按时履约率39.01%。③2019年1—12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145项,完成交易金额317.67亿元,节约资金11.51亿元,增价5.85亿元。④2019年1—12月,全市(包括县、市、区)1095个预算单位有525个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完成交易2602笔,交易金额4138.56万元。社会效益分析。①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②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③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④“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⑤“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可以通过APP实现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⑥“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办结率99.75%。⑦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⑧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⑨“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生态效益分析。根据抽查项目,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审查,并取得报告。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通过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满意度达99%。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