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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980172-X-/2021-0926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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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开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措施抓推进,便民服务效能明显增强。一是提高站位抓全局。今年以来,全市政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复杂形势下的政务服务工作思路和办法,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有力助推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统筹抓推进。针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今年以来,市政务局加大了向省局请示汇报力度,加强了与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了与县级政务系统的联系;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集研究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解决了一批制约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4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局长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市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动公安出入境等服务大厅进驻政务中心,于91日正式运行。目前,全市共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175个,进驻事项3472项,事项进驻率91%,其中:目前市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40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38个,部门进驻率95%;市级实施政务服务事项1274项,进驻中心事项1270项,进驻率99.69%。全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193个,部门进驻率93.98%,进驻政务服务事项6536项,事项进驻率97.25%。三是直面问题抓提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改和解决存在问题中,不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各级考核、检查、督查政务服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共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5个;2019年度省市综合考评反馈问题18个;各级明察暗访、督查、检查、调研指出问题3个。按照省政府关于“好差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本级及所辖县区均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70%以上,“好差评”主动评价率69.60%,主动评价好评率99.99%10件差评事项已全部及时整改完成,差评整改率100%,差评回访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政务服务版块的“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实名率排名第5名、平均办件率排名第12位,政务服务满意度排名第7位。四是严格督促抓落实。针对少数县市区及部门和单位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的实际,协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应进必进”“互联网+监管”“百日攻坚”等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发出督查通报3期,市政府督办通知6份,通报了一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配合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活动,多层次、多维度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落实。    

2.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着力推进“一网通办”。认真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管理系统”事项承接、指派政务服务,完善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工作,并予以配置、发布,确保实施要素准确、规范。2020年,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率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二是着力推广“一部手机能办”。围绕推广应用难点问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注册量365342人,实名认证数298754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77546件,实名认证用户平均办件0.713件。三是着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监管业务培训会,指导各部门开展事项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及监管行为采集。将市直部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开展工作,实行一对一指导和任务清单销号制,完成一项工作任务销号一项,抢抓工作进度。目前,全市共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544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49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88.42%。全市监管事项总数5443项,其中有监管行为事项3651项,无监管行为事项179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67.08%;全市2020年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4915条,根据省局信息报送周报、月报要求,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报送率达100%    

3.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一是全面推进集中服务,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规划窗口布局,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明晰的引导、提示标识。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公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二是全面推进在线审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提速。全面推行了项目代码制,优化了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 “一站式”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管理得到强化,平台运行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一年来,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742个,涉及事项2742件,投资概算2645亿元。三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监管,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效用凸显。通过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有效解决了中介服务用时长、价格高、服务差、质量低和垄断性等问题,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了项目落地。一年来,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137项,选取结束136项,签约项目162项,履约结束185项,项目总成交额558.43万元,节约资金212.87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71%,综合提速率-1.14%,按时履约率80.12%。四是全面推进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建成完善了以电子交易专业系统、公共资源在线监督系统、评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实现了交易全程电子化,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网上智能开标积极有效开展,使交易更为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5月被团市委评为“保山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五是坚持规划引领。编制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620,90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0,90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43,407.29元,增长81.10%,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10,696.9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0,395.0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7,051.9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25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6,576,261.09元,其中: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80.03元;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81.06元;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0元;新增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增加170,000.00元;新增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增加6,000,000.00元;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增加150,000.00元;新增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增加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340,902.96元。其中:基本支出5,790,902.96元,占总支出的35.44%;项目支出10,5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4.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63,407.29元,增长78.05%,主要原因分析为:    

①基本支出5,790,902.96元,与上年5,203,756.76元相比,增加587,146.20元,增长11.28%,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36,874.3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长229,768.00元,津贴补贴增长165,747.00元,奖金减少54,858.00元,绩效工资增加20,06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400.56元,职业年金缴费34,31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2,089.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64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减少57,973.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7,051.9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3,916.71元,印刷费增加240.00元,水费减少10,010.30元,电费减少3,497.37元,邮电费减少1,089.40元,差旅费增加11,667.88元,租赁费增加1,400.00元,培训费减少3,101.9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64.50元,劳务费增加6,4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6,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8,346.83元,福利费减少12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84.3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9,5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8.00元。    

②项目支出10,550,000.00元,与上年3,973,738.91元相比,增加6,526,261.09元,增长164.23%,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80.03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81.06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0元。四是新增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增加170,000.00元。五是新增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增加6,000,000.00元。六是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增加150,000.00元。七是新增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增加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0,902.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146.20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36,874.3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长229,768.00元,津贴补贴增长165,747.00元,奖金减少54,858.00元,绩效工资增加20,06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400.56元,职业年金缴费34,31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2,089.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64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减少57,973.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7,051.9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3,916.71元,印刷费增加240.00元,水费减少10,010.30元,电费减少3,497.37元,邮电费减少1,089.40元,差旅费增加11,667.88元,租赁费增加1,400.00元,培训费减少3,101.9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64.50元,劳务费增加6,4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6,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8,346.83元,福利费减少12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84.3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9,5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46,286.27元,占基本支出的8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44,616.69元,占基本支出的11.13%。人均支出为23,874.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26,261.09元,增长164.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80.03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81.06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0元。四是新增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增加170,000.00元。五是新增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增加6,000,000.00元。六是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增加150,000.00元。七是新增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增加20,000.0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1,500,000.00元。2020年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50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确保了“两个中心”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介服务工作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截止202012月份全市共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544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49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88.42%。全市监管事项总数5443项,其中有监管行为事项3651项,无监管行为事项179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67.08%;全市2020年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4915条,根据省局信息报送周报、月报要求,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报送率达100.00%。一年来,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137项,选取结束136项,签约项目162项,履约结束185项,项目总成交额5,584,300.00元,节约资金2,128,700.00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71%,综合提速率-1.14%,按时履约率80.12%    

2.“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2,150,000.00元。2020年我单位“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支出2,15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本年全市共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175个,进驻事项3472项,事项进驻率91%,其中: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3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477项,实进驻事项477项,进驻率100.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    

3.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560,000.00元。2020年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支出56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本年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率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    

4.“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150,000.00元。2020年“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支出15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编制计划。    

5.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170,000.00元。2020年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7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按质按量购入存储设备并及时投入使用,有效优化网络环境及存储容量。    

6.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0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支出20,000.00元,该项目未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时间较晚,导致项目支出只有在2021年才能全部实施完成。    

7.投标保证金项目6,000,000.00元。2020年投标保证金项目支出6,00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6,000,000.00元,我单位及时归还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0,902.9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63,407.29元,增长78.05%,主要原因分析为:    

①基本支出5,790,902.96元,与上年5,203,756.76元相比,增加587,146.20元,增长11.28%,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36,874.3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长229,768.00元,津贴补贴增长165,747.00元,奖金减少54,858.00元,绩效工资增加20,06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400.56元,职业年金缴费34,31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2,089.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64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减少57,973.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7,051.9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3,916.71元,印刷费增加240.00元,水费减少10,010.30元,电费减少3,497.37元,邮电费减少1,089.40元,差旅费增加11,667.88元,租赁费增加1,400.00元,培训费减少3,101.9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64.50元,劳务费增加6,4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6,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8,346.83元,福利费减少12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84.3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9,5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8.00元。    

②项目支出10,550,000.00元,与上年3,973,738.91元相比,增加6,526,261.09元,增长164.23%,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80.03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81.06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0元。四是新增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增加170,000.00元。五是新增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增加6,000,000.00元。六是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增加150,000.00元。七是新增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增加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50,33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55,236.54元(其中:基本工资1,491,130.00元、津贴补贴1,530,680.00元、奖金783,573.00元、绩效工资441,65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98.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0,136.69元(其中:办公费281,478.56元、印刷费1,798.00元、咨询费100,000.00元、水费8,756.60元、电费95,642.50元、邮电费84,665.40元、物业管理费592,109.49元、差旅费57,265.08元、维修(护)费126,000.00元、租赁费1,932,592.40元、会议费7,960.58元、培训费12,340.00元、公务接待费13,135.50元、劳务费196,769.12元、委托业务费904,808.64元、工会经费171,925.19元、福利费889.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01.83元、其他交通费用254,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80,59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00元(其中:奖励金480.00元),资本性支出254,4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4,48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95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0,952.2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6,638.88元、职业年金缴费34,313.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3,41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3,419.53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704.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715.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198.00元(其中:津贴补贴6,19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37.33元,完成预算的4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01.83元,完成预算的4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35.50元,完成预算的32.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670.87元,下降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84.37元,下降3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13.50元,增长16.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招待费增加1,813.00元(4月份增加25人次的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会议1,813.00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减少9,484.37元(汽车燃料费减少9,484.37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1.83元,占56.84%;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5.50元,占4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1.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01.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及到市外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5.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35.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单位请示汇报政务服务建设相关事项工作等3批次56人次。(2)接待各县区相关人员参加的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会议125人。(3)省级及外州市政务服务系统到我单位调研接待3批次21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616.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01.90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减少23,916.71元,印刷费增加240.00元,水费减少10,010.30元,电费减少3,497.37元,邮电费减少1,089.40元,差旅费增加11,667.88元,租赁费增加1,400.00元,培训费减少3,101.9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64.50元,劳务费增加6,4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6,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8,346.83元,福利费减少12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84.3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9,5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8.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37,466.69(其中:办公费25,828.29元、印刷费240.00元、水费1,038.20元、电费20,465.00元、邮电费135.00元、差旅费37,669.80元、租赁费1,400.00元、培训费2,340.00元、公务接待费13,135.50元、劳务费54,400.00元、委托业务费36,000.00元、工会经费151,645.19元、福利费589.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01.83元、其他交通费用254,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8.00元),资本性支出7,1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6,142,018.15元,其中,流动资产302,183.25元,固定资产11,657,37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3,000.00元,其他资产13,459,457.90(受托代理资产招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42,18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142,018.15 

302,183.25 

11,657,377.00 

0.00 

345,800.00

0.00 

11,311,577.00 

0.00 

0.00 

723,000.00 

13,459,457.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5,16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16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5,169.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两个中心”遵循“廉洁、勤政、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宗旨,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创新服务举措,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为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窗口和超市工作人员为220多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内设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3个业务科室,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1个电子监控室、6个专家休息等候区、3个报名接待区,对开标、评标、定标、拍卖等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确保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3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500,000.00,其中:办公费255,562.67元、印刷费1,558.00元、咨询费100,000.00元、水费7,718.40元、电费75,177.50元、邮电费84,530.40元、物业管理费373,389.49元、差旅费19,595.20元、维修(护)费126,000.00元、会议费7,960.58元、培训费10,000.00元、劳务费142,369.12元、委托业务费158,808.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7,33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四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五是“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可以通过APP实现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六是“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办结率99.75%。七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00%。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九是“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租赁场地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和七层、十四层、十五层局部,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5323.87平方米,比2018年增加769.4平方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因办公需要,由原来在七层搬迁至十四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四层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控室,原档案室搬迁至十五层。市、区“两个中心”具体楼层租用面积分别是:2号楼第一层2434.12平方米,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市区各承担50.00%费用;2号楼第二层3169.08平方米,为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市区各承担50.00%费用;2号楼第三层3881.22平方米,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含中介超市、便民服务超市)使用,市区各承担50.00%费用;2号楼第四层3881.22平方米,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市区各承担50.00%费用;2号楼B栋第七层1188.83平方米,为市人社局社会医疗保障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场所,市区各承担50.00%费用;2号楼B栋第十四层567.94平方米,为市社保中心办公场所,市级承担100.00%费用;2号楼B栋第十五层201.46平方米,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室和办公室,市级承担100.00%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3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15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2,149,912.40元,其中:办公费87.60元、物业管理费218,720.00元、租赁费1,931,192.4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1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四是“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五是“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可以通过APP实现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六是“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间,达到了“7×12小时”标准。办结率99.75%。七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00%。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九是“政采云”平台的建成运行,节约了人力财力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2号)明确的职能,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制定出台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从机制上保证平台运行顺畅有序。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在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设立政府热线话务中心,配置7名工作人员实行7×12小时话务服务。同时,同步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市“12345”政务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3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56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资金56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外包服务费)56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集更新完善了市“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共787条),建成了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政民沟通渠道。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率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编制“十四五”规划计划。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0239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5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5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编制“十四五”规划一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编制“十四五”规划计划。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预算统筹预留(存储设备购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购置存储设备、提供便捷高效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投入使用,有效优化网络环境及存储容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69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7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资金17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存储设备,优化网络环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存储设备、提供便捷高效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投入使用,有效优化网络环境及存储容量。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统筹预留项目(存储设备购置经费)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110日,全市各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    

目标1:用户可以通过APP轻松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    

目标2:实现“集约效应”,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    

目标3: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214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3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6.67%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单位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我单位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时间较晚,导致项目支出只有在2021年才能全部实施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我单位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时间较晚,导致项目支出只有在2021年才能全部实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退投标保证金,确保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投标保证金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投标保证金项目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5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6,00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投标保证金项目经费资金6,00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归还投标保证金)6,0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退投标保证金,确保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足额退投标保证金,确保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21926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主要问题: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所属事业单位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督查(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政务热线)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中介超市管理科。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职责,2020年,我局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增强互联互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多个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620,90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0,90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支出合计16,340,902.96元。其中:基本支出5,790,902.96元,占总支出的35.44%;项目支出10,5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4.56%。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①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①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②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③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实施评价:①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②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③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④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⑤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情况分析: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等资料分析。①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②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预算配置情况分析: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等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合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注意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5,000.00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5,000.00元,减少了20,000.00元,变动率为-26.67%。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②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资产管理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    

强化统筹抓推进。针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今年以来,市政务局加大了向省局请示汇报力度,加强了与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了与县级政务系统的联系;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集研究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解决了一批制约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目前,全市共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175个,进驻事项3472项,事项进驻率91%,其中: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3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477项,实进驻事项477项,进驻率100.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按照省政府关于“好差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本级及所辖县区均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70.00%以上,“好差评”主动评价率69.60%,主动评价好评率99.99%10件差评事项已全部及时整改完成,差评整改率100.00%,差评回访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政务服务版块的“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实名率排名第5名、平均办件率排名第12位,政务服务满意度排名第7位。    

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着力推进“一网通办”。认真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管理系统”事项承接、指派政务服务,完善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工作,并予以配置、发布,确保实施要素准确、规范。目前,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率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二是着力推广“一部手机能办”。围绕推广应用难点问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注册量365342人,实名认证数298754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77546件,实名认证用户平均办件0.713件。    

着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监管业务培训会,指导各部门开展事项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及监管行为采集。将市直部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开展工作,实行一对一指导和任务清单销号制,完成一项工作任务销号一项,抢抓工作进度。目前,全市共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544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49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88.42%。全市监管事项总数5443项,其中有监管行为事项3651项,无监管行为事项179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67.08%;全市2020年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4915条,根据省局信息报送周报、月报要求,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报送率达100.00%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一是全面推进集中服务,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规划窗口布局,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明晰的引导、提示标识。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公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全面推进在线审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提速。二是全面推行了项目代码制,优化了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 “一站式”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管理得到强化,平台运行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一年来,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742个,涉及事项2742件,投资概算264,500,000.00元。三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监管,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效用凸显。通过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有效解决了中介服务用时长、价格高、服务差、质量低和垄断性等问题,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了项目落地。一年来,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137项,选取结束136项,签约项目162项,履约结束185项,项目总成交额5,584,300.00元,节约资金2,128,700.00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71%,综合提速率-1.14%,按时履约率80.12%。四是全面推进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建成完善了以电子交易专业系统、公共资源在线监督系统、评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实现了交易全程电子化,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积极有效开展,使交易更为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5月被团市委评为“保山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4)效果情况分析    

①全市共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175个,进驻事项3472项,事项进驻率91%,其中: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3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477项,实进驻事项477项,进驻率100.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②按照省政府关于好差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本级及所辖县区均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70.00%以上,好差评主动评价率69.60%,主动评价好评率99.99%10件差评事项已全部及时整改完成,差评整改率100.00%,差评回访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政务服务版块的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实名率排名第5名、平均办件率排名第12位,政务服务满意度排名第7位。③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④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注册量365342人,实名认证数298754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77546件,实名认证用户平均办件0.713件。⑤全市共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544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49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88.42%。全市监管事项总数5443项,其中有监管行为事项3651项,无监管行为事项179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67.08%;全市2020年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4915条,根据省局信息报送周报、月报要求,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报送率达100.00%。⑥一年来,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742个,涉及事项2742件,投资概算264,500,000.00元。⑦一年来,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137项,选取结束136项,签约项目162项,履约结束185项,项目总成交额5,584,300.00元,节约资金2,128,700.00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71%,综合提速率-1.14%,按时履约率80.12%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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