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50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20〕52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独立设置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批复》(保编办〔2021〕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的批复》(保编办〔2021〕69号)文件明确的职能,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所属事业单位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能分别是: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开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要求,聚焦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采取业务培训、专题答疑、工作通报、集中攻坚、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改革任务,切实加强窗口和人员管理,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扎实推进“应进必进”工作,集中服务成效明显。市级政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实施部门40个,部门进驻率100%,同比增长17.65%;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317项,事项进驻率100%。二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共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326项,完成率100%,同比增长0.09%;网上可办率100%,同比增长0.53%;全程网办率67.95%,同比增长19.87%;“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比增长0.79%。三是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808971条,好评率99.99%。主动评价率94.15%,同比增长19.18%,有效推动了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四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持续加强。截至12月13日,全市注册实名用户442686人,办理事项2274600件,全市平均办件量0.86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8%、21.28%、21.31%。五是“互联网+监管”工作不断推进。认真落实采集推送监管数据工作要求,督促各监管职能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许可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市各监管职能部门共认领监管事项543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5618项,清单完成率99.84%;采集监管行为事项3120项,无监管行为事项2313项,监管事项覆盖率57.43%,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5399条。
2.强化交易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一网三平台”功能,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平公正、高效有序。一是协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开征聘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873名,同步整合专家库,切实解决专家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困难等问题。二是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制度性文件清理,清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性文件13个,继续执行9个、拟废止2个,拟修订2个;清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文件4个,继续保留3个,废止1个。协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4类电子交易规则。三是与发改、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整治“回头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开通网络投诉举报窗口,为监督部门创造在线监管、联合监管条件,实现全过程数据全留痕、责任可追溯,强化了交易监管。四是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要求,严格落实“应进必进”。1至12月,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0,000.00元,节约资金353,038,200.00元,增价173,388,000.00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778个,交易金额6,578,063,600.00元,节约资金243,168,600.00元;政府采购项目607个,交易金额1,808,242,100.00元,节约资金109,869,600.00元;土地出让类项目177个,交易金额2,075,240,600.00元,增价21,613,500.00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5个,交易金额360,518,000.00元,增价1,425,300.00元;罚没财物交易项目40个,交易金额7,418,000.00元,增价4,054,300.00元;矿业权交易项目14个,交易金额244,257,700.00元,增价146,294,900.00元。五是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引导和提倡网上开标,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289个。六是认真做好网络接入、配套系统接入、相关业务配合、平台应用培训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云工作。
3.强化接诉即办,12345热线平台便民服务成效明显。认真落实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要求,履行热线运行管理职能,推进12345政务热线整合和运行管理,取消市直涉及热线归并的有关行业部门话务座席,将原独立运行的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等28条热线整体并入12345热线或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服务时间由原来的7×12小时调整为7×24小时人工服务。目前,热线聚集并入,业务集中,服务时间加长,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渠道进一步畅通,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成效凸现。1—11月,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工单30644件,办结30371件(交办6897件、直接答复23747件),正在处理273件,办结率99.11%。
4.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推进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规范运行。本轮机构改革在对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设置时,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了该机构的牌子,未核定专门编制,无独立法人资格,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相悖,存在执行法规政策不到位、违规开展业务活动的风险。市政务局班子对此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向市政府和市委编制部门进行了多次汇报,获准依法重新独立设置了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承担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划转至该中心,切实解决了关系不顺、人员不分、边界不清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了违规代理政府采购的风险隐患。2021年1至11月,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累计完成采购项目27项,采购预算价27,539,800.00元,成交金额25,316,200.00元,节约资金2,223,600.00元。5.坚持统筹兼顾,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和定点帮扶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常态管理和重点攻坚相结合,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合力攻坚克难,责任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点位打造任务圆满完成。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派出2名同志进驻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帮扶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着力推进依法治理。承担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责任,完成平台数据归集1264条,信用承诺544条,自主申报70条。积极支持单位政协委员的工作,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履行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城市、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责任,落实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十四五”规划编制圆满完成,强边固防、生态环境保护、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等涉及政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656,655.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6,655.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64,247.65元,下降41.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28,109.3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47,592.5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633.23元,资本性支出减少7,15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6,182,737.31元,其中: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924,638.31元;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0.00元;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0元;减少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减少170,000.00元;减少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减少6,000,000.00元;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减少150,000.00元;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153,401.00元;新增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1个,增加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830,056.31元。其中:基本支出5,462,793.62元,占总支出的55.57%;项目支出4,367,262.69元,占总支出的44.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10,846.65元,下降39.84%,主要原因分析为:
1.基本支出5,462,793.62元,与上年5,790,902.96元相比,减少328,109.34元,减少5.67%,增减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47,592.5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8,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456,051.00元,奖金减少686,841.00元,绩效工资减少7,3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464.1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3,279.5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42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08.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增加5,632.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0.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633.2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445.71元,印刷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377.00元,电费减少12,914.00元,邮电费减少135.00元,差旅费减少6,739.56元,租赁费减少1,400.00元,培训费减少2,3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95.50元,劳务费增加65,6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069.68元,福利费增加1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13.9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8.00元。三是资本性支出减少7,150.0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7,150.00元。
2.项目支出4,367,262.69元,与上年10,550,000.00元对比,减少6,182,737.31元,减少58.60%。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0.00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924,638.31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0元。四是减少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减少170,000.00元。五是减少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减少6,000,000.00元。六是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减少150,000.00元。七是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153,401.00元,八是新增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1个,增加8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2,793.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109.34元,下降5.6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47,592.5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8,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456,051.00元,奖金减少686,841.00元,绩效工资减少7,3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464.1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3,279.5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42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08.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增加5,632.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0.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633.2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445.71元,印刷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377.00元,电费减少12,914.00元,邮电费减少135.00元,差旅费减少6,739.56元,租赁费减少1,400.00元,培训费减少2,3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95.50元,劳务费增加65,6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069.68元,福利费增加1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13.9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8.00元。三是资本性支出减少7,150.0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7,1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98,693.70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4,099.92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7,262.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6,182,737.31元,减少58.6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0.00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924,638.31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元。四是减少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减少170,000.00元。五是减少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减少6,000,000.00元。六是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减少150,000.00元。七是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153,401.00元,八是新增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1个,增加8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1,160,000.00元。2021年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57,182.20元,财政收回1,002,817.8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确保了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也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截至2021年12月,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全市共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326项,完成率100%,同比增长0.09%;网上可办率100%,同比增长0.53%;全程网办率67.95%,同比增长19.87%;“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比增长0.79%;“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市注册实名用户442686人,办理事项2,274600件,全市平均办件量0.86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8%、21.28%、21.31%;“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工单30644件,办结30371件(交办6897件、直接答复23747件),正在处理273件,办结率99.11%;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00%;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808971条,好评率99.99%,主动评价率94.15%,同比增长19.18%;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0,000.00元,节约资金353,038,200.00元,增价173,388,000.00元,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引导和提倡网上开标,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289个。
2.“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2,034,500.00元。2021年我单位“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支出2,034,5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截至2021年12月份,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4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1317项,实进驻事项1317项,进驻率1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
3.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558,500.00元。2021年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支出558,5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一是12345热线平台便民服务成效明显,12345政务热线整合和运行管理,取消市直涉及热线归并的有关行业部门话务座席,将原独立运行的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等28条热线整体并入12345热线或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服务时间由原来的7×12小时调整为7×24小时人工服务。截至2021年12月,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工单30644件,办结30371件(交办6897件、直接答复23747件),正在处理273件,办结率99.11%。二是全市共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326项,完成率100%,同比增长0.09%;网上可办率100%,同比增长0.53%;全程网办率67.95%,同比增长19.87%;“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比增长0.79%。三是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808971条,好评率99.99%。主动评价率94.15%,同比增长19.18%。
4.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800,000元。2021年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支出8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一是协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开征聘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873名,同步整合专家库,切实解决专家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困难等问题。二是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制度性文件清理,清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性文件13个,继续执行9个、拟废止2个,拟修订2个;清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文件4个,继续保留3个,废止1个。协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4类电子交易规则。三是与发改、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整治“回头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开通网络投诉举报窗口,为监督部门创造在线监管、联合监管条件,实现全过程数据全留痕、责任可追溯,强化了交易监管。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0,000.00元,节约资金353,038,200.00元,增价173,38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0,05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10,846.65元,下降39.8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5,462,793.62元,与上年5,790,902.96元相比,减少328,109.34元,减少5.67%,增减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47,592.5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8,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456,051.00元,奖金减少686,841.00元,绩效工资减少7,3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464.1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3,279.5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42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08.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等)增加5,632.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0.00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633.2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445.71元,印刷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377.00元,电费减少12,914.00元,邮电费减少135.00元,差旅费减少6,739.56元,租赁费减少1,400.00元,培训费减少2,3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95.50元,劳务费增加65,6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069.68元,福利费增加1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13.9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8.00元。三是资本性支出减少7,150.0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7,150.00元。
2.项目支出4,367,262.69元,与上年10,550,000元对比,减少6,182,737.31元,减少58.60%。一是市级“两个中心”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0.00元。二是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924,638.31元。三是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0元。四是减少存储设备购置项目1个,减少170,000.00元。五是减少财政归还2019年度暂借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项目1个,减少6,000,000.00元。六是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1个,减少150,000.00元。七是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153,401.00元,八是新增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1个,增加8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7,31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917,311.81元(其中:行政运行3,661,134.8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93,861.69元,事业运行888,914.2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76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529,767.5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174.7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592.8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28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4,288.9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8,945.84元、事业单位医疗53,036.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2,306.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6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27.89元,完成预算的1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87.89元,完成预算的1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40.00元,完成预算的20.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对比大幅度减少。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309.44元,下降5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13.94元,下降6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95.50元,下降40.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1,013.94元(车辆维护费减少1,013.94元;燃油费减少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95.50元,主要为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7.89元,占44.51%;公务接待费支出7,840.00元,占5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7.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87.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及到市外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单位请示汇报政务服务建设相关事项工作等6批次28人次。(2)省级及外州市政务服务系统到我单位调研接待2批次7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099.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3.23元,增长3.02%,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增加71,445.71元,印刷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377.00元,电费减少12,914.00元,邮电费减少135.00元,差旅费减少6,739.56元,租赁费减少1,400.00元,培训费减少2,3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95.50元,劳务费增加65,6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069.68元,福利费增加1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13.9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8.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7,1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64,099.92元(其中:办公费97,274.00元、水费661.20元、电费7,551.00元、差旅费30,930.32元、公务接待费7,840.00元、劳务费120,000.00元、工会经费130,855.51元、福利费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7.89元、其他交通费用26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5,409,661.74元,其中,流动资产66,189.33元,固定资产10,667,91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12,460.00元,其他资产12,963,095.4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2,356.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9,4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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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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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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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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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409,661.74 |
66,189.33 |
10,667,917.00 |
0.00 |
345,800 .00 |
0.00 |
10,322,117.00 |
0.00 |
0.00 |
1,712,460.00 |
12,963,095.4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3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报表(公开10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