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02_Z/2018-022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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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3.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等具体工作;组织对现有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确定办理具体内容,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示。

5.负责对在政务中心授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考评;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未进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会同监察机关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办理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负责开展对派驻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和配合调解服务窗口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7.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协调与各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送有关政务服务信息。

8.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

11.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

12.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

13.承担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领导和监督管理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务督查科、审批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推进全市“一中心两超市一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从规范名称标识、服务面积、服务布局、服务设施、服务要求等方面入手,抓好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全市“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重点按照“前台后室”的一体化模式,建设好市、县、乡三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按照“集中办公、集中办事”的要求建设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代办点)。

2.着力打造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流程梳理、优化和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重点压缩关系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和全民创业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限,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项目审批高效化。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审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这个平台,通过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验、会议协调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审批提速。

3.着力打造公共服务超市。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主动公开服务事项信息。在设置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就业、税务集中办事窗口的基础上,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统一将面向群众的电子商务、中介服务、民生诉求回应、水电气查询缴费、交通违章查询缴费、手机缴费、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等其他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便民惠民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共享政府公共服务的需要,形成为民服务的“集约效应”。

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信息查询便捷化、审批服务高效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建设目标,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推动审批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推进“政务通”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运行模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补充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切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5.进一步强化中介超市运行管理。配合编制部门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为依托,向社会公布中介服务机构目录,集中展示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不断探索建立并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合同管理、收费公示、执业记录和清退淘汰惩戒机制,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发展。

6.积极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的工作目标,持续抓好全市以电子交易专业系统、公共资源在线监督系统、评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四系统”为一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确保平台真正“建起来”“联起来”“用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交易管理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督、集中执法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完善和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和方式,逐步搭建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

7.其他工作。按照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治维稳、意识形态、扶贫攻坚、依法治市、创卫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14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4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4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14800元,其中:本年收入8714800元,上年结转34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4800元(本级财力8714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4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11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800元,项目支出90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5414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285414元(行政运行2268354元,一般管理事务5630000元,机关服务387060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34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支出;二是用于“两个中心”运行经费;三是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四是上年结转部分是未完工项目预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386元,主要属向社保机构缴纳的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577037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037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37403元(其中:基本支出507403元,项目支出363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2000元,同比下降12.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我单位历年来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0元,同比下降14.81%。变动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元,同比下降5.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我单位近几年来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00元,同比下降5.41%,变动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179200元,增长6.18%,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性增长,2017年10月份进行了一次调资,所以2018年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长。

2.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增长,2018年的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标准增长,2018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1417000元,增长33.68%,变动的主要原因:

1.项目个数增加,与2017年比,2018年新增了2000000元的一个设备采购项目。

2.相同项目支出压减,与2017年比,2018年相同项目支出预算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缩了一部分支出。

3.上年结转项目清算,与2017年比,2018年计划清算完成上年结转的3400000元未清算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4550元,比上年预算增25150元,同比增长63.83%,占基本支出的2.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比2017年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6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6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18年保山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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