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19-020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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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0000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开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督查(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政务热线)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中介超市管理科。行政编制17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1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4正1副)。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们将全力以赴抓好政务服务各项改革工作,努力营造“效率高、质量优、成本低、服务好”的新型政务服务环境。

1.抓实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服从全市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抓好政务服务系统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做到不懈怠、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

2.抓实平台基础建设。在巩固提升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平台建设更为规范、更为标准、更上档次,完全能满足部门进驻、集中服务和服务企业群众需要。

3.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三个一”行动。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三个一”行动。一是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行动。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服务“一网办通”。各级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底达到75%、2019年底达到85%(省级不低于90%)、2020年底达到95%以上。推进网上“不见面”审批,要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依托全省统建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将本部门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外的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应用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流转、审批,推行事项办理向网上集中,实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申报办理。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试点推行就近申办,全市通办。二是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按照“以统一进驻为原则,以不进驻是特例”的原则,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所有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职权、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政务服务平台监督,不得在外受理。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综合办,对企业和群众服务实行一次告知、统一收件、网上派件、统一反馈、一窗发证。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承担行政审批的部门将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由一个科室对外审批,确保事项办理到位、权力行使到位。在县(市、区)和各园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三是实施“最多跑一次”行动。集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和企业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府公共服务等涉民涉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单性事项和个人事项实行“马上办”。到2020年,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

4.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进一步健全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自助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5.进一步建设完善“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府热线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追责问责的运行机制,畅通政务服务“一张网”咨询投诉在线渠道,全面助力政务服务事项快速协同办理。

6.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各类交易项目全程电子化。优化交易场所硬件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等基础保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7.加强政务服务文化建设。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推动阳光政务、高效政务、文明政务为目标,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服务文化建设,倡导文化引领,推行文化管理,寻求文化认同,凝聚文化力量,切实增强文化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感召力、向心力和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没有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56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6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56900元,其中:本年收入80569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6900元(本级财力80569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56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056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86900元,项目支出437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41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4321314元,减36.98%,减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算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3400000元,2019年没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数据;二是我单位今年申报的项目有两个未获批准实施,申报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比上年少65790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364100元(基本支出2994100元,项目支出437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921314元,减11.12%,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申报的项目有两个未获批准实施,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比上年少了1260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支出,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27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预算安排2994100元;二是用于市级“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2019年“两个中心”租用办公用房面积7277.24平方,预算安排21500000元;三是用于“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700000元,确保了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的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和其他公司、企业进驻的3个服务超市对外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工作;确保了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三是用于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支520000元,确保平台正常运转,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70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5314元,增1.23%,主要用于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58100元,上年无预算,主要用于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14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1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566063元,增2.21%,增长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具体构成为:基本工资1020600元、津贴补贴1231200元、奖金60500元、绩效工资106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7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1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400元、医疗费5400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经费341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10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00元,项目支出437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773297,增18.69%,增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个(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外包服务费和运行经费项目。具体构成为:办公费80000元、水电费19600元、差旅费20000元、公务招待费60000元、劳务费48000元、职教工会费82600元、福利费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其他交通费1941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340元,增94.44%,增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退休大病医疗2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360元纳入预算。具体构成为:医疗费补助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5000元,同比下降36.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我单位历年来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所以无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6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5000元,同比下降47.8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 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我单位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同比增长0%。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6869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602100元,增长19.52%,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性增长,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431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566063元,增长21.97%,增的原因一是是2018年从7月份进行了一次调资,所以2019年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8年有所增长;二是2019年将单位承担部分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等纳入预算;三是单位承担部分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2740元,增761%,增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退休大病医疗2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2400元纳入预算。

3.日常公用经费540700元(其中:办公费80000元、水费9600元、电费10000元、劳务费48000元、差旅费20000元、职教工会经费82600元、福利费8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其他交通费1941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33897元,增6.69%,增的原因是2019年的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预算比2018年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347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4660000元,减51.6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同项目支出压减,与2018年比,2019年相同项目支出预算在2018年的基础上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不同项目支出与上年比少1260000元。二是上年结转项目清算,2018年预算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3400000元,2019年没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数据。其中:

1. 市级“两个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437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220000元,增11.4%,增的主要原因是因办公需要“两个中心”办公面积比2018年增加769.4平方米。2019年市级“两个中心”租用办公面积面积为8047平方米进驻68个单位(市级39个、区级29个),窗口工作人员286人,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市级29个、区级71个)、2个综合窗口(市、区各1个)、3个服务超市(市级2个、区级1个),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6间、专家抽取室2间、专家物品储藏室1间、受理大厅1个。主要用于满足进驻“两个中心”的单位开展各项对外服务工作,如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工作,其中:办公用房租金1940000元、物业管理费210000元。

2. 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70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用于68个单位进驻窗口工作人员286人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 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项目支出520000元,此项目属今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外包服务费及运行经费,平台建成后,主要开展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建成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540700元(其中:办公费80000元、水费9600元、电费10000元、劳务费48000元、差旅费20000元、职教工会经费82600元、福利费8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其他交通费1941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33897元,增6.69%,增的原因是2019年的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预算比2018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43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5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43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5个。2019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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