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22-0321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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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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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开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督查(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政务热线)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中介超市管理科。行政编制17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1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3正2副)。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涉及各级各部门,需要合力推进。2022年,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与各级各部门一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抓好政务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在巩固提升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顶层设计,结合保山新市情内涵,抓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要求,整合资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平台建设。

2.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横向数据深度融合联通和业务优化协同,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认真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积极推进一体化营商环境、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颗印章管审批”等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对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与省级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基本一致。二是推进事项办理集中化。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应进必进”工作要求。三是持续开展“最多跑一次”行动。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优化再造流程,探索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全程代办、邮寄送达等服务机制,切实减少办事群众往返次数。四是提升服务便利化。建立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的个性化服务规范。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人人争当“服务标兵”、个个想做“业务能手”。采取以会代训、专项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确保窗口人员个个都能办、人人都会办,以服务能力的增强,提升服务便利度。

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聚焦解决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结合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涉及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多个部门或经多个环节办理的若干个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整合优化,形成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形成办理套餐,科学合理设置套餐办理流程,通过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次联办、一次送达等方式实现一次办结。

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打造“跨省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线上设立“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窗口,线下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立“跨省通办”专窗,实现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6.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结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化平台建设安排,进一步提升交易平台智能化水平,创新和优化交易业务流程,充分发挥远程异地评标和远程网上开标、智能开标的优势,全面实现远程开、评标常态化;创新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方式,开辟数字化见证新方式。在“政采云”平台的运用中,推进网上超市“一张网”建设,将“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推向新高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36,7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36,7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36,700.00元,较上年增1,325,100.00元,增长13.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36,700.00元,较上年增1,325,100.00元,增长13.10%,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12345热线由原来的单线变成多线,为24小时接听服务,除几条专线外全部合并需聘请专人接听服务,导致成本增加,相应经费增加;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6,7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436,7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6,700.00元(本级财力11,436,7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6,700.00元,较上年增1,325,100.00元,增长13.10%。其中:本年收入11,436,700.00元,较上年增1,325,100.00元,增长13.10%;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6,700.00元,较上年增1,325,100.00元,增长13.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减)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12345热线由原来的单线变成多线,为24小时接听服务,除几条专线外全部合并需聘请专人接听服务,导致成本增加,相应经费增加;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36,7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36,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700.00元,较上年增加153,100.00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个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6,68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000.00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我单位“12345”热线由原来的单线变成多线,为24小时接听服务,除几条专线外全部合并需聘请专人接听服务,导致成本增加,相应经费增加;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4,4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是用于市级“两个中心”(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四是用于“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五是用于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8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76,5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754700.00元(301工资福利支出4082600.00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715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的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方面的支出。

2.项目支出66820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531500.00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310资本性支出1505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此项相关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此项相关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此项相关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3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24.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47.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申报重点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具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情况为:

(一)项目名称:临聘人员经费

(二)立项依据:(特急)保政办函〔2018〕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政府热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12345热线建设及增加事业编制)、保编办(2018)9号对成立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机构的批复、12345政府热线外包协议。

(三)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预计受理群众诉求7000人次、诉求受理办结率95%;降低办事成本30%;实现高效便捷畅通的公共服务平台,群众满意率达到95%。

(五)项目实施内容: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府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府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计划安排项目资金—1,87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指派专员驻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以及系统建设、升级和运维(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办公,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指派专员驻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以及系统建设、升级和运维(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办公,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具体运维内容为:平台的软件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平台的数据库运维管理、软件升级、短信服务费(系统注册用户信息发送)、运用培训服务和系统对接兼容服务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计划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1,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00.00元,增长3.52%。增加主要原因是市级未对2022年个人公用经费进行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7,707,470.74元,其中,流动资产66,189.33元,固定资产4,371,454.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6,731.76元,其他资产12,963,095.4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0,44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9,4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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