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527-2-/2022-0629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供销社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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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增强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做好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制度安排,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扎实推进。

二、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职责。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人事信息。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2.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3.计划总结。包括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4.部门动态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各科室)

5.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财会科)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包括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7.历史规划及“十四五”规划。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特成立保山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海燕 主任

副组长:刘云祥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正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辉 监事会主任

成 员:郭建春 办公室主任

禹光明 财会科科长

杨 林 农合科科长

杨翠从 经发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建春兼任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先进典型等信息发布。应对涉农突发事件,引导社会舆论。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社交办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管理,确保依法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公开、信息完整安全。

(三)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质量

一要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二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人员进行跟班培训;三要邀请行家里手到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全社共同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落实落细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研究解决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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