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527-2/2023092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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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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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及(保编办〔202211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社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市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市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抓好供销经济平稳运行。2022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52.5亿元,同比增长11.21%;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3.3亿元,同比增长31.7%;从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42亿元,同比增长14.9%;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13.22亿元,同比增长1.73%;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2.09%;全市全资及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10.66%;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6.03万元,同比增长453.64%;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54亿元,同比减少5.58%;负债总额1.94亿元,负债率54.81%,控制在合理区间。

2.着力抓好供销综合改革。一是三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级社和隆阳、施甸、腾冲、昌宁、龙陵五个县级社的代表大会已全部按时召开。二是基层社恢复重建步伐加快。新建村级基层社21个;完成改造升级乡级薄弱基层社9个,全系统乡级基层社76个,村级基层社38个,基层社社员人数达37944人,改造后的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各项功能和渠道得到有效提升和恢复。三是社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督促指导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6个,全市系统有社有企业25个。其中:全资企业15个,控股企业4个,参股企业6个。已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10个,已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的企业数7个,已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的企业个数7个。15个公司制企业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3.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全市工商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363个,入社成员34.2万户,带动农户30.1万户。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8个,新建农村劳务合作社308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63个。申报国家级示范社9个(待批),获批省级示范社22个,评定市级示范社30个,县级示范社62个。全市累计示范社78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2个,省级示范社505个,市级示范社220个。二是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引导农户以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或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产销关系,或采取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绑定发展,实现655个合作社绑定223家企业,共绑定脱贫户81050户,双绑覆盖率达98.18%。隆阳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试点县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已按时完成中期评估。

4.着力抓好供销品牌建设。运营提升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施甸县供销社施韵甸美、昌宁县供销社云上昌宁三个成熟区域公用品牌,着力培育打造腾冲市供销社腾供销、龙陵县供销社龙供优选”2个新区域公用品牌,逐步形成了从生产、收购、加工到销售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将合作社产品销售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成为党委、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重要抓手。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品牌+平台带动群众共富裕,打造隆阳乡耕公用品牌、创建112服务中心平台入选中华供销合作总社25金扁担·红背篓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案例之一,主要做法面向全国推广。

5.着力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稳价保供。一是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及时优化货源结构,保障运输通畅,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2022年,购进肥料246287吨、化学农药4187吨、农膜1353吨、种子种苗饲料类2543万元,销售肥料381081吨、化学农药5850吨、农膜1313吨、种子种苗饲料类3944万元。全市库存各类肥料15083吨,同期增长23.24%,化学农药1010吨,同期增长25.15%,农膜126吨,同期增长687.50%,种子种苗饲料类2万元,同期减少84.62%。二是发挥部门优势,在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系统涉农企业筹措资金,寻求货源,全力做好2022年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积极推进科学合理用肥用药,减少农用药肥用量,加大新型肥、有机肥、新型农药的推广销售力度,为粮食稳产增收提供保障。

6.着力抓好农村电商发展推进消费帮扶。2022年,供销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43412万元,同比增长16.34%,有效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开展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活动。重点推进4个脱贫县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农民合作社农副产品货源的组织。二是开展好“832平台专项推介活动。继续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入驻“832平台销售,并对入驻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日常监管。保山市入驻832平台供应商总数97户,活跃供应商51户,上架商品数675件,成交金额4791.08万元。三是继续动员企业和商户入驻省供销合作社自建电商平台。2022年全市入驻云南供销云品惠电商平台的企业,销售额达86.05万元。四是多形式开展消费帮扶专项活动。强化区域公用品牌消费帮扶带货作用,多形式开展消费帮扶,设立线下消费帮扶专区专柜11个,销售总额30.67万元,开设线上消费帮扶专区的电商平台5个,销售总额888.93万元。五是有计划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借助总社、省社开展的展销会、交易会、培训会积极销售、展示脱贫地区农产品,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动员电商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创造条件,举办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举办或参与的产销对接活动17场次,签订合约8份,意向成交额569万元。

7.着力抓好冷链物流补短板。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在脱贫地区中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适度规模的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等设施,加快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扎实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府专项债发行和申报工作,积极上报农产品冷链物流政府专项债项目5个,其中隆阳区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获批政府专项债2亿元。与保山市商务局等17部门印发了《保山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做好系统内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已建成的冷库42座(公司1座,农民合作社41座),冷库总容积25350.6吨,冷藏车2辆,预冷设备83台。隆阳区供销合作社组建的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为芒宽乡高黎贡山移民672户、3607人提供农产品制冷、仓储和销售服务,成为隆阳区冷链物流行业优秀帮扶创新型企业。

8.着力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群众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引导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模式,积极推动区域内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有食用菌企业5个,专业合作社48个,食用菌种植户2025户,食用菌栽培面积8308亩,食用菌交易市场61个,野生食用菌保护基地1个。其中规模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7个,产值(销售)500-1000万元的2个,1000-2000万元的3个,2000万元以上的2个。2022年,省社下达食用菌考核指标总产量是59500吨,总产值是169030万元。全市完成总产量63800.7吨,完成率为107.23%,实现总产值170307.15万元,完成率为100.76%

9.着力推进数字供销建设。根据省供销集团承诺,2023年将保山市供销社作为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加强在三农信息服务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的合作,依托城乡消费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平台等整合农产品信息,依托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振兴有关资源,整合农村、农民信息。最终形成为政府、为企业、为农服务的三农智库中心。

10.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宗旨,推动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拓展深化互联网+党建+社建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和专题调研,创建党员干部互联网学习平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信息宣传、安全生产、国家安全、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一些突出的困难问题亟待化解:一是政策资金支持不足。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突破,支持综合改革的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缺乏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用地审批难、融资难、项目资金进入难等制约瓶颈亟待突破。二是综合改革推进艰难。综合改革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服务和带动能力仍然薄弱;社有企业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三是县域流通网络不健全。农副产品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废旧物资流通网络等恢复难度大,以组织生产、销售的多,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增值不多,农业产业效益不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力有限。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来年着力化解,力争取得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4,657,07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7,076.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7,122.49元,增长18.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7,122.49元,增长18.5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49,700.00元;二是2022年度退休职工离世一位,支付相关补贴221,921.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4,657,076.16元。其中:基本支出4,568,717.16元,占总支出的98.10%;项目支出88,359.00元,占总支出的1.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7,122.49元,增长18.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5,863.49元,增长20.14%;项目支出减少38,741.00元,下降30.4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49,700.00元;二是2022年度退休职工离世一位,支付相关补贴221,921.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8,71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2,919.53元,占基本支出的8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5,797.63元,占基本支出的15.67%,人均公用经费37,67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5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支出69,999.00元,我单位积极思考、开拓创新破解难题,着力抓好供销综合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二是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

2.申办全国咖啡师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项目支出18,360.00元,我单位坚持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市场运作、打造品牌的办赛思路,着力将咖啡师技能竞赛打造成咖啡产业政策发布与解读平台,咖啡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平台,咖啡国际贸易交流平台,乡村振兴产业的帮扶平台与消费促进的推广平台,推动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多方协调,初步制定了2023年全国咖啡师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方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7,07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27,122.49元,增长18.5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49,700.00元;二是2022年度退休职工离世一位,支付相关补贴221,921.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55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45,633.0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0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77.00元;抚恤221,921.20元,其中:死亡抚恤221,921.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0,20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0,209.1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62,579.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7,629.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07.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0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9,9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差旅费、办公费及培训费支出。农村综合改革69,999.00元,其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69,99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23,50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2%。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津补贴。商业流通事务3,423,506.85元,其中:行政运行3,117,236.8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6,27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49,7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49,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公务用车一辆,新增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49,7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2,142.00元,增长50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7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58.00元,下降58.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购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49,700.00元,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7,558.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原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车况欠佳,有安全隐患,特申请新购公务用车一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往返五县区进行调研和监督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间往来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797.63元,比上年增加294,395.47元,增长69.86%,主要由于本年度新购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49,7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供销社资产总额469,039.94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87.94元,固定资产366,35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46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95.00元;流动资产增加64,363.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9,32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534.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04.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534.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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