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527-2-/2020-09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7501000
保山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及(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2019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114.68亿元,同比增长14.45%;销售总额112.7亿元,同比增长14.47%;汇总利润7874.71万元,同比减少1.18%。资产总额达到19.29亿元,同比减少4.3%;所有者权益11.81亿元,同比减少1.76%。
2.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政策配套持续加强。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8号)印发后,全市市、县两级均出台了《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二是基层社建设发展工作有序开展。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按照《2018-2020年基层社建设方案和分类改造计划》对标对表开展工作,全市恢复重建基层社5个,改造提升基层社9个,召开“三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7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获省供销社村级基层奖补资金4万元。三是“四社”建设申报工作正常开展。申报“2018年度全国百强县级社”1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选,腾冲市供销社再次获全国百强县级社称号,保山市腾冲市贸顺茶叶专业合作社和保山市腾冲市大塘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四是行业系统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全年,开展系统内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5期1094人次,为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撑。
3.农民合作社巩固发展。2019年,全市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74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35个的782.86%,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100个的274%。其中:隆阳区90个,腾冲市106个,昌宁县28个,龙陵县20个,施甸30个。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个,获得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个。截至目前,共有合作社示范社574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0个,省级示范社438个,市级示范社106个。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305个,入社农户34万户,带动农户47.7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7.2亿元,合作社提质增效明显,服务农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4.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一是隆阳区尹家联合生猪养殖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持续为合作社带来效益。二是“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加强。“联合社”入社成员97户、入股资金1350万元,2019年,共为20户成员户提供担保得到银行贷款2380万元,为2户成员户提供互助资金200万元。三是市、县级供、金融信贷、国家项目等工作持续开展,当前各级供销社共销社协调税收优惠协调资金1397万元。
5.社有企业实力增强。在巩固原有社有企业的同时,隆阳区通过112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搭建2个消费合作社,培育2个农村社区公益性和市场化组织,依托“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线上线下购销平台,发展壮大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上架销售农产品30个单品,覆盖合作社15个,贫困村15个,贫困户452户,线上平台注册用数1333个,实现交易145单,交易额14,815元。2019年,全市共有社有企业36个,其中全资14个,控股13个、参股9个,社有企业的实力增强。
6.合作社助推产业扶贫取得成效。一是在2019年脱贫出列的135个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311个,完成计划的230%。入社成员总数3339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8491户,带动非建档立卡户606户。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搭建、对接电商平台、引导参与消费扶贫等方式,不断拓展产业扶贫渠道。隆阳区供销社创建的“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腾冲市供销社成立的供销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施甸县供销社根据消费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的大东山等合作社及嵘煌等龙头企业,在不同程度、不同区域为贫困户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途径,在发展产业中给予优惠和扶持。
7.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2019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销售各种化肥32.13万吨,同比减少0.15%;销售农药4166吨,同比减少24.64%;销售农膜1046吨,同比减少18.35%;销售种子种苗2291万元,同比增加0.39%。库存各种化肥1.25万吨,同比减少14.71%;库存农药814吨,同比增加0.49%;库存农膜87吨,同比减少42%。
8.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拓展深化“互联网+党建+社建”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和专题调研,创建党员干部互联网学习平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9,52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9526.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79.25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调增492270.6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159526.25元。其中:基本支出4062868.63元,占总支出的97.68%;项目支出96657.62元,占总支出的2.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79.25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4062868.63元,比上年增加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79730.40元,比上年增加20.02%;商品服务支出497290.64元,比上年增加8%;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448096.60元,比上年增加116%。项目支出96657.62元,比上年增加61%。其中商品服务支出96657.62元,比上年增加6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2868.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0021.63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1%。人均人员经费201545.94元,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176651.68元;人均离退休费113364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4168.9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657.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57.62元,增长61%,主要由于我单位2019年新增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项目96657.62元,减少一个人才开发培养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按计划完成了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工作。我单位圆满完成了培训、指导、调研事项,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952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79.25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调增492270.6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2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公务员奖金20023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4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0280.60元、职业年金28226.16元、离休人员工资136100.00元、8.13人员生活补助72219.00元、死亡抚恤金16566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78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保缴费238334.12元、医疗费3332.00元、医疗费补助741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665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4600.0元、差旅费47063.62元、培训费3499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6436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6%。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公务员基本工资881616.00元、公务员津补贴1046048.00元、绩效工资479434.98元、残疾人保障金21611.54元、办公费65014.91元、邮电费22269.71元、差旅费51168.31元、培训费16132.00元、公务接待费8597.00元、工会经费58041.6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公务员交通补助1788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597.00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97.00元,完成预算的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616.00元,下降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16.00元,下降29.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80.28%;公务接待费支出8597.00元,占19.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往返五县区调研、指导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正常工作相关的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041.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9.01元,下降0.5%,主要由于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机关运行经费基本与去年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65014.91元、邮电费22269.71元、差旅费51186.38元、培训费16132.00元、公务接待费8597.00元、工会经费58041.6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公务员交通补助178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203777.77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17.45元,固定资产4845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945.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6128.74元,固定资产减少301125.68元,减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决算未计提资产折旧,2019年决算计提了资产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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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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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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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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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3777.77 |
151017.45 |
48451.32 |
0.00 |
0.00 |
0.00 |
48451.32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乡镇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改造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食用菌产业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任务,市供销社将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相关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前期再次认真学习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所制定的任务,由保山市供销社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逐一对照任务完成情况,从中总结经验,运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100%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200000元,实际执行96657.6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总额114.68亿元、乡镇基层社恢复重建5个、市级示范社12个,均超额完成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经营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通过基层供销社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通过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100%按计划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通过绩效自评,一是促进了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转变;二是构建了供销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促进了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较好地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用,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四是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龙头企业的实力,增加了供销社在合作社的股份,增强了供销社的实力。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自评报告,我社更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并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会更加标准化的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供销社领导对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我部门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编制数1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深化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在构建和完善农村流通渠道上实现新突破;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在建立新型经营纽带、流通业态、服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在培养流通专业人才上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上实现新突破。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度收入、支出为4159526.25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1. 职责履职良好:为农民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社有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作用,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进程,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2、履职效益明显:继续做好围绕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品、农民的生产生活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社有企业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把供销社打造为市委、市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3. 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 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3)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领导带头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我部门编制有18人,实有人数18人,全部投身于年度目标工作中。
(2)过程情况分析:2019年度100%按预算完成目标。
(3)产出情况分析
1.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
2.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3.农民合作社巩固发展。
4.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
5.社有企业实力增强。
6.合作社助推产业扶贫取得成效。
7.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
8.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
(4)效果情况分析:在经济、供销综合改革、促进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社有企业发展、食用菌产业发展、扶贫攻坚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上的增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和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根据自评报告以及培训对象的反馈,我社更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并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会更加标准化的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
6.主要经验及做法:供销社领导对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