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527-2-/2021-09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7501000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及(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2020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125.82亿元,同比增长9.71%;销售总额123.64亿元,同比增长9.71%;汇总利润6,733.22万元,同比增加13.82%。资产总额达到20.47亿元,同比增加6.10%;所有者权益12.48亿元,同比增加5.67%。
2.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思考、开拓创新破解难题,采取以社有企业为依托或与合作社、企业等合作的方式,破解无资产、无资金的难题,因地制宜恢复重建基层社。如施甸县供销社通过以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供销社闲置办公室折价注册成立甸阳供销合作社,作为施甸县供销社社有全资企业,主营代理记账、税务代理、业务培训、证照代办、融资服务,代理了63个合作社和13户公司单位的账务,既解决7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又规范了合作社运作模式,更为产业扶贫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恢复重建基层社8个,村级基层社5个,改造升级薄弱社3个。目前,全市共有乡级基层社69个,村级基层社6个。
3.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截至目前,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3个,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53%。累计发展合作社达3458个。全市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34.8万户,带动农户47.9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8.40亿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达到38.40亿元。按产业类别分:种植业2160个、养殖业844个、流通业50个、公共管理合作社211个、其他176个、消费合作社17个。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累计达624个,其中:国家级52个、省级467个、市级105个。省级以上示范社居全省供销社系统前列。
4.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201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发起,联合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120户企业入股资金1,530.00万元,组建成立了“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一是开展信贷担保。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合作,开展信贷业务。截至目前,共向52户农民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6,490.00万元。二是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业务。截至目前,共为27户农民合作社提供互助资金2,496.00万元。联合社实现经营利润155.85万元,股金分红81.30万元。
5.开拓创新,努力破解涉农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增强社有企业实力。一是出台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和研究制定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对社有企业的成立、分立、重组、破产,社有资产的获取、投资、运营、拨付、收回与处置、资本收益,资金和费用及人员的监管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主要功能是为来自全区各乡镇、村社区的好农产品搭建共享的销售平台,实现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来,认真组织实施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隆阳乡耕”线下实体店销售额19.95万元,其中消费券8.20万元;线上平台(832平台、隆阳乡耕小程序、一亩田、淘宝、彩云优品、)销售额166.72万元。八大基地销售额7,712.00万元,目前入驻“隆阳乡耕”的农产品共有126个产品,“隆阳乡耕”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2020年,施甸县共设有消费扶贫专区专柜41个、开设电商线上消费扶贫专区11个,举办产销对接活动4场次,实现销售总额9,023.00万元。其中,社有参股企业—施甸县睿宸公司销售总额1,023.00万元,其中消费扶贫“832”平台销售额达16.50万元;保山市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总额达8,000.00万元,为延伸产业链,采用“公司+联合社+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形成了从生产、收购、加工到销售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了从农户到食堂到超市、从农村到大城市的农产品供销快捷服务链条。
6.压实责任,着力抓实合作社带贫益贫工作。一是选择产业基础好,管理较规范的合作社,由合作社管理人员引导动员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二是根据项目、资金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动员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多方面引导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目前,全市共有1533个带贫合作社,共有入社贫困户94026户,带动贫困户398171人。以施甸县莽林田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共有社员102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84户),年生猪出栏10万头,占全县的10%以上,年销售收入2.00亿元。近年,养猪收入上100.00万元的社员42户、30-60万元的100多户、10-30万元的80户,带贫致富效果非常明显。
7.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销售各种化肥34.5万吨,同比增加7.38%;销售农药4367吨,同比增长4.82%;销售农膜1111吨,同比增加19.98%,全年预计销售1210吨,同比增长15.68%;销售种子种苗2,752.00万元,同比增加20.12%。库存各种化肥0.99万吨,同比减少20.41%;库存农药740吨,同比减少9.09%;库存农膜29吨,同比减少66.67%。
8.抓食用菌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兴旺。2020年,全市完成总产量53066吨,完成率为100.20%,实现总产值147,957.00万元,完成率为100.12%。其中,人工食用菌产量26467.5吨,产值24,089.50万元。全市系统内有食用菌企业3个,注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44个,全年预计食用菌产量5万吨,产值14.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2.80%。
9.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宗旨,推动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拓展深化“互联网+党建+社建”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和专题调研,创建党员干部互联网学习平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收入合计4,528,04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8,048.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8,522.57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407,828.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支出合计4,528,048.82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516.82元,占总支出的96.68%;项目支出150,532.00元,占总支出的3.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8,522.57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407,828.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7,516.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700.19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1,934.82元,占基本支出的7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1,566.60元,占基本支出的12.62%;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614,547.40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人均人员经费185,663.05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1,753.7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53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874.38元,增长55.74%,主要由于我单位2020年新增一个人才开发培养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按计划完成了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项目以及农村人才培养项目工作。我单位圆满完成了培训、指导、调研事项,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8,048.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8,522.57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407,828.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才培训费50,532.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4,13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77,941.28元、职业年金50,994.55元、离休人员工资116,651.00元、8.13人员生活补助70,724.00元、死亡抚恤金407,82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50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保缴费230,525.00元、医疗费补助124,977.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发放相关人员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119,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6,836.00元、差旅费54,763.00元、培训费18,401.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助19,34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76,22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4%。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公务员基本工资931,051.00元、公务员津补贴1,019,200.00元、绩效工资及2019年奖金702,562.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6.55元、办公费80,321.12元、邮电费22,322.88元、差旅费16,981.00元、公务接待费11,562.00元、工会经费63,997.60元、福利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公务员交通补助190,3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562.00元,完成预算的9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62.00元,完成预算的88.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965.00元,增长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65.00元,增长34.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来我单位考察的次数较往年增多,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75.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562.00元,占24.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往返五县区调研、指导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正常工作相关的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供销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034.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07.03元,下降3.22%,主要由于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机关运行经费基本与去年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80,321.12元、邮电费22,322.88元、差旅费16,981.00元、公务接待费11,562.00元、工会经费63,997.60元、福利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公务员交通补助190,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供销社资产总额415,181.90元,其中,流动资产56,254.90元,固定资产358,92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762.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4,762.55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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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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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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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5,181.90 |
56,254.90 |
358,927.00 |
0.00 |
259,325.00 |
0.00 |
99,60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人才开发培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供销社系统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高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认真梳理整个培训过程,听取参加人员的心得及意见。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保山市供销社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根据自身梳理培训过程中的得失以及参加人员的反馈,认真总结。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00%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60,000.00元,实际使用50,532.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培训对象为保山市供销系统从业人员,已全部到会完成培训内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过培训,供销系统从业人员综合能力得到了提升,在往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发挥供销系统职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参会人员均提高了业务水平,综合能力有一定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100%按计划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参会人员均有收获,认为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相关指导性培训很有必要,在实际工作中能起到很大作用;同时也提供一个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能互相取长补短。总体而言,此次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快了供销合作社职能的转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报告以及培训对象的反馈,我社更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并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会更加标准化的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供销社领导对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乡镇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改造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食用菌产业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任务,市供销社将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相关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再次认真学习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所制定的任务,由保山市供销社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逐一对照任务完成情况,从中总结经验,运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00%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100,000.00元,按计划全部用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全市恢复重建基层社8个,村级基层社5个,改造升级薄弱社3个。目前,全市共有乡级基层社69个,村级基层社6个。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经营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通过基层供销社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通过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100%按计划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促进了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转变;二是构建了供销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促进了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较好地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用,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四是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龙头企业的实力,增加了供销社在合作社的股份,增强了供销社的实力。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报告,我社更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并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会更加标准化的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供销社领导对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部门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编制数1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深化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在构建和完善农村流通渠道上实现新突破;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在建立新型经营纽带、流通业态、服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在培养流通专业人才上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上实现新突破。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支出为4,528,048.82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①职责履职良好:为农民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社有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作用,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进程,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②履职效益明显:继续做好围绕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品、农民的生产生活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社有企业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把供销社打造为市委、市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③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④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⑤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3)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领导带头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编制有18人,实有人数18人,全部投身于年度目标工作中。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度100%按预算完成目标。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
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③农民合作社巩固发展。
④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
⑤社有企业实力增强。
⑥合作社助推产业扶贫取得成效。
⑦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
⑧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
(4)效果情况分析
在经济、供销综合改革、促进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社有企业发展、食用菌产业发展、扶贫攻坚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上的增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和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自评报告以及培训对象的反馈,我社更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并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会更加标准化的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供销社领导对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