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527-2-/2021-030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供销社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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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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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供销社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保山市供销社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具体是:办公室、财务会计审计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科、经济发展科。

保山市供销社编制数18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书记1名,主任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科长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非领导职数3名:科员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2020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125.82亿元,同比增长9.71%;销售总额123.64亿元,同比增长9.71%;汇总利润6733.22万元,同比增加13.82%。资产总额达到20.47亿元,同比增加6.1%;所有者权益12.48亿元,同比增加5.67%。

2.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思考、开拓创新破解难题,采取以社有企业为依托或与合作社、企业等合作的方式,破解无资产、无资金的难题,因地制宜恢复重建基层社。如施甸县供销社通过以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供销社闲置办公室折价注册成立甸阳供销合作社,作为施甸县供销社社有全资企业,主营代理记账、税务代理、业务培训、证照代办、融资服务,代理了63个合作社和13户公司单位的账务,既解决7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又规范了合作社运作模式,更为产业扶贫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恢复重建基层社8个,村级基层社5个,改造升级薄弱社3个。目前,全市共有乡级基层社69个,村级基层社6个。

3.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截至目前,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3个,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53%。累计发展合作社达3458个。全市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34.8万户,带动农户47.9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8.4亿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达到38.4亿元。按产业类别分:种植业2160个、养殖业844个、流通业50个、公共管理合作社211个、其他176个、消费合作社17个。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累计达624个,其中:国家级52个、省级467个、市级105个。省级以上示范社居全省供销社系统前列。

4.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201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发起,联合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120户企业入股资金1530万元,组建成立了“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一是开展信贷担保。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合作,开展信贷业务。截至目前,共向52户农民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6490万元。二是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业务。截至目前,共为27户农民合作社提供互助资金2496万元。联合社实现经营利润155.85万元,股金分红81.3万元。

5.开拓创新,努力破解涉农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增强社有企业实力。一是出台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和研究制定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对社有企业的成立、分立、重组、破产,社有资产的获取、投资、运营、拨付、收回与处置、资本收益,资金和费用及人员的监管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主要功能是为来自全区各乡镇、村社区的好农产品搭建共享的销售平台,实现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来,认真组织实施隆阳区绿色食品牌“隆阳乡耕”消费扶贫项目,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隆阳乡耕”线下实体店销售额19.95万元,其中消费券8.2万元;线上平台(832平台、隆阳乡耕小程序、一亩田、淘宝、彩云优品、)销售额166.72万元。八大基地销售额7712万元,目前入驻“隆阳乡耕”的农产品共有126个产品,“隆阳乡耕”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2020年,施甸县共设有消费扶贫专区专柜41个、开设电商线上消费扶贫专区11个,举办产销对接活动4场次,实现销售总额9023万元。其中,社有参股企业—施甸县睿宸公司销售总额1023万元,其中消费扶贫“832”平台销售额达16.5万元;保山市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总额达8000万元,为延伸产业链,采用“公司+联合社+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形成了从生产、收购、加工到销售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了从农户到食堂到超市、从农村到大城市的农产品供销快捷服务链条。

6.压实责任,着力抓实合作社带贫益贫工作。一是选择产业基础好,管理较规范的合作社,由合作社管理人员引导动员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二是根据项目、资金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动员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多方面引导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目前,全市共有1533个带贫合作社,共有入社贫困户94026户,带动贫困户398171人。以施甸县莽林田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共有社员102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84户),年生猪出栏10万头,占全县的10%以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近年,养猪收入上100万元的社员42户、30-60万元的100多户、10-30万元的80户,带贫致富效果非常明显。

7.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销售各种化肥34.5万吨,同比增加7.38%;销售农药4367吨,同比增长4.82%;销售农膜1111吨,同比增加19.98%,全年预计销售1210吨,同比增长15.68%;销售种子种苗2752万元,同比增加20.12%。库存各种化肥0.99万吨,同比减少20.41%;库存农药740吨,同比减少9.09%;库存农膜29吨,同比减少66.67%。

8.抓食用菌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兴旺。2020年,全市完成总产量53066吨,完成率为100.20%,实现总产值147957万元,完成率为100.12%。其中,人工食用菌产量26467.5吨,产值24089.5万元。全市系统内有食用菌企业3个,注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44个,全年预计食用菌产量5万吨,产值1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8%。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2万元,减幅1.7%,主要由于上年度我单位有非税收入补助公务费6万元,而今年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了此部分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7.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09万元(本级财力317.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2万元,减幅1.7%,主要由于上年度我单位有非税收入补助公务费6万元,而今年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了此部分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7.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2万元,主要由于厉行节约;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在职、离休人员工资,保障机关运行公务经费支出。

1.基本支出307.09万元。

(1)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87万元。

(2)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2万元。

(3)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38万元。

(4)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98万元。

(5)科目“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2.06万元。

(6)科目“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230.88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

科目“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1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7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主要由于实行厉行节约原则,我单位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并控制好接待人数及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供销社共申报项目1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5个。2021年保山市供销社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具体项目为: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

绩效目标:到2021年,全系统经营总额达到90亿元以上,农产品购进总额17亿元以上,较为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000个,建设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80个,改造提升食用菌合作社48个,69个乡镇实现基层供销社全覆盖,农村人才专题2期200人次。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4万元,主要由于今年非税返还部分未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单独列入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7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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