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527-2-/2022-032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供销社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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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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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供销社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及(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保山市供销社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具体是:办公室、财务会计审计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科、经济发展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供销经济平稳运行。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13,708,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88%;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额3,660,000,000.00元,同比增长24.22%;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99,000,000.00元,同比增长31.54%;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4,000,000.00元,同比增长8.96%;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37,800.00元,同比下降2.23%;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75,000,000.00元,同比增长9.62%;负债总额204,000,000.00元,负债率54.37%,控制在合理区间;所有者权益171,000,000.00元,同比增长6.85%。

2.着力抓好供销综合改革。一是“三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级机构已经建立健全,人员全部就位,“三会”筹备稳步推进;施甸、腾冲、龙陵新增监事会机构和人员已落实。隆阳、昌宁正在加紧落实。二是基层社恢复重建步伐加快,年内新建村级基层社15个,改造升级乡级薄弱基层社7个,全市共有乡级基层社69个,村级基层社19个。三是社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督促指导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6个,全市共有社有企业25个,其中全资15个、控股4个、参股6个。

3.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市工商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245个,入社成员34.2万户,带动农户30.1万户。年内评定市级示范社47个,省级示范社15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319个,注销清理“空壳社”150个,1350个合作社绑定农户,149个企业绑定330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41420户173448人,“双绑”覆盖率46.66%。隆阳区被列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248个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4.着力抓好供销品牌建设。重点打造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昌宁县供销社“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将合作社产品销售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品牌+平台’带动群众共富裕,打造‘隆阳乡耕’公用品牌、创建112服务中心平台”入选中华供销合作总社25个“金扁担·红背篓”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案例之一,主要做法面向全国推广。

5.着力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稳价保供。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及时优化货源结构,保障运输通畅,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年内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共销售化肥39.89万吨、农药8373吨、农膜1395吨,种子种苗90,820,000.00元。年底库存各种化肥12239吨、农药807吨、农膜16吨。

6.着力抓好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助农增收新渠道,引导合作社、企业入驻“832平台”“云品惠”“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全市供销系统内电商企业达4户,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专业合作社142个,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73,000,000.00元。

7.着力抓好冷链物流补短板。扎实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府专项债发行和申报工作,积极上报农产品冷链物流政府专项债项目5个,其中隆阳区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获批政府专项债200,000,000.00元。指导隆阳区供销社组建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芒宽乡傈僳族易地搬迁672户、3607人提供农产品制冷、仓储和销售服务,成为隆阳区冷链物流行业优秀扶贫创新型企业。

8.着力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群众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引导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模式,积极推动区域内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有食用菌企业5个,专业合作社44个,食用菌种植户2025户,食用菌交易市场50个,野生食用菌保护基地1个。其中规模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11个,产值(销售)5,000,000.00-10,000,000.00元的1个,10,000,000.00-20,000,000.00元的3个,20,000,000.00元以上的7个。2021年,全市完成总产量55449.7吨,完成率为101.01%;实现总产值1,576,528,000.00元,完成率为101.38%。

2021年市供销社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信息宣传、安全生产、国家安全、依法治理、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档案管理、老干、工会、民族、创文创卫、挂钩帮扶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督促指导社有企业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10万余元支持全体租户抗击疫情影响。市供销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4,57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4,57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4,576.00元,较上年增加253,684.00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4,576.00元,较上年增253,684.00元,增长8%;政府性基金0.00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4,576.00元,其中:本年收入3,424,57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4,576.00元(本级财力3,424,576.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4,576.00元,较上年增加253,684.00元,增长8%。其中:本年收入3,424,576.00元,较上年增加253,684.00元,增长8%;上年结转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4,576.00元,较上年增加253,684.00元,增长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持平。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4,57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4,5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57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684.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项目支出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预算编制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本单位适度压减项目资金的申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8,376.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遗属补助费用支出;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2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7,1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5,1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科目“2130799”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支出;科目“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2,531,8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科目“30101”基本工资868,600.00元;科目“30102”津贴补贴1,131,700.00元;科目“30103”奖金72,400.00元;科目“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200.00元;科目“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900.00元;科目“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5,100.00元;科目“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00.00元;科目“30201”办公费78,000.00元;科目“30207”邮电费22,000.00元;科目“30211”差旅费50,000.00元;科目“30215”会议费8,000.00元;科目“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科目“30228”工会经费70,000.00元;科目“30229”福利费500.00元;科目“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科目“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8,000.00元;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0.00元;科目“30301”离休费116,700.00元;科目“30305”生活补助28,476.00元;科目“30307”医疗费补助74,4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元,下降6.0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元,下降22.48%,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主要由于本单位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有效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供销社共申报项目1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2022年保山市供销社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具体项目为: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建设。

绩效目标:到2022年,全系统经营总额达到10,000,000,000.00元以上,销售总额9,900,000,000.00元以上,较为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累计发展到2500个,农村人才专题1期100人次。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供销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9,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2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供销社资产总额70,834.18元,其中,流动资产41,324.88元,固定资产29,509.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7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58.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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